关于南宁市宏柳园艺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南宁市宏柳园艺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4-06-05 公 开 人:南宁市宏柳园艺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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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宁市宏柳园艺有限责任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3年8月10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桂 0103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宁市宏柳园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柳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9月19日作出(2023)桂0103破9号决定书,指定上海汉盛(南宁)律师事务所担任南宁市宏柳园艺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宏柳公司在2017年已进行职工安置,与全部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由宏柳公司的股东兼主管单位南宁市柳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柳沙公司)代为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现已无在册职工。经管理人审查确认截至2024年6月5日,宏柳公司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社保费用、工伤赔偿债权以及法律、行政法律法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以下统称职工债权)的情形,宏柳公司欠付柳沙公司代垫职工债权的总额为63875761.92元(详见附件《南宁市宏柳园艺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债权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4年6月20日止。

职工在公示期内对本公示所附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但应提供相应证据。

特此公示。

 

南宁市宏柳园艺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

 

附:1、南宁市宏柳园艺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债权表;

2、管理人联系地址及方式:联系人:蔺延琳15277014334、刘家欣19378470935;邮箱:yanlin.lin@hanshenglaw.cn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7层708-7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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