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金源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赣州市南康区金源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4-05-20 公 开 人:赣州市南康区金源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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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金源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赣州市南康区金源家具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于202456作出2024)赣0703破申2《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债务人赣州市南康区金源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并在2024514日作出2024)赣07032《决定书》,指定北京中银(赣州)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现特将有关债权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事宜

(一)债权申报时间

债权人应自2024516日起截至2024616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债务人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并且,申报人应当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

(二)申报地址及联系人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橙乡大道26号嘉福大厦18楼,联系人:曾辉18720059523,邮编341000

(三)债权申报材料

债权申报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目录)》;

2.债权人主体资格材料,即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及代理人代理权限的相关材料;

3.债权凭证材料,即证明债权发生的事实、债权数额的材料;

4.《债务申报真实性承诺书》;

5.《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6.《关于对债权申报方式和管理人履行职责的声明》;

7.《关于同意采用网络(数据电文)方式送达文书、表决投票声明》;

8.《送达回证》。

特别提示:管理人已经制作了以上文书格式样本作为附件,债权人可在文末点击链接下载。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一)会议时间:2024620日下午930分。

(二)会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蓝田大道89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三)参会时递交材料:

1.债权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原件核实;委托他人出席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核实;

2.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事业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出席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携带份身份证原件核实;

3.委托他人代为参会的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证复印件、出示律师证原件,代理人是法律工作者的需提交法律服务所指派函原件及法律工作者复印件、出示法律工作者证原件,代理人系近亲属的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赣州市南康区金源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517

 

附件:

1.《债权申报须知》

2.《债权申报文件清单(目录)》

3.《债权申报登记表》

4.《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

7.《债权申报真实性承诺书》

8.《关于对债权申报方式和管理人履行职责的声明》

9.《送达回证》

10.《关于同意采用网络(数据电文)方式送达文书、表决投票声明》


附件

附件9:关于对债权申报方式和管理人履行职责的声明.docx 下载
附件6: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附件8:送达回证.xlsx 下载
附件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docx 下载
附件1:债权申报须知.docx 下载
附件10:关于同意采用网络(数据电文)方式送达文书、表决投票的声明.docx 下载
附件7:债权申报真实性承诺书.docx 下载
附件3:债权申报登记表.xlsx 下载
附件4: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xlsx 下载
附件2:申报债权文件目录.xls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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