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审计、评估机构招募公告

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审计、评估机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05 公 开 人: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677次
  • 打印

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审计、评估机构招募公告

 

 

20241029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潭中院)裁定受理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投资集团公司)重整,并于20241128日,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步步高投资集团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负责重整各项工作。为顺利推进步步高投资集团重整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就本次重整的审计、评估机构招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2 20 日,注册资本为 121768.270100 万元人民币,住所位于湘潭市雨湖区昭潭街道韶山西路 309 号步步高大厦,登记机关是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截至2024930日,步步高投资集团账面总资产4,546,628,889.07 元;账面总负债 4,643,094,375.36 元。

二、  资质条件

1.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审计、评估机构,具备出具审计、资产评估及相关报告的资质和能力;

2.能够为步步高投资集团的审计、资产评估等相关工作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能够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出具报告;

3. 审计机构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中排名前30名的内资机构,并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评估机构是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机构名单》中排名前30名的内资机构,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执业资格,具有相应的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资质的综合类机构;

4. 机构及项目负责人、派驻主要人员具有实质合并重整项目审计、评估经验;

5. 报名机构具备由财政部、证监会许可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

6.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7.与本项目不存在潜在利益冲突(即未被债权人、潜在投资人聘请开展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或其他利害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三、  审计、评估工作范围

(一)审计机构的工作范围

1.针对步步高投资集团及其相关子公司单体及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提供客观、完整的财务数据审计结果,并根据重整工作需要出具单体、合并审计报告;

2.协助管理人调查、梳理步步高投资集团与关联企业是否存在财务混同情况,如存在,根据管理人的工作需要出具财务混同报告,以及混同主体模拟合并审计报告等;

3. 后续若因步步高投资集团与关联企业存在混同情况,而新增关联企业进行合并重整的,原则上管理人将不再另行聘请审计机构,审计机构需要根据管理人的工作需要针对新增重整企业出具相应的单体、合并审计报告;

4.针对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相关财务会计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与支持,根据管理人的工作需要出具相关备忘录;

5.针对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相关税务问题,提供税务筹划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具税务筹划方案、就税务相关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与支持;

6.协助管理人对重整企业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撤销行为、个别清偿行为及无效行为进行核查;

7.协助管理人开展重整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8.协助管理人进行必要的债权审核和财产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未申报债权统计工作等;

9.根据管理人的工作需要及本次重整工作实际情况,对步步高投资集团特定下属企业或特定事项出具专项报告或备忘录;

10.为企业经营改善方案的拟定及预测未来现金流提供必要的支持;

11.根据步步高投资集团重整工作实际情况及管理人的工作需要,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如提供数据支持、列席相关会议并作解释说明等)。

(二)评估机构的工作范围与内容

1.针对步步高投资集团及其相关子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列明各项抵质押资产评估价值),准确评估相关资产的价值,并根据重整工作需要及管理人的工作需要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单独提供评估明细表;

2.根据管理人的工作需要,就步步高投资集团及其相关子公司模拟清算状态下的偿债能力进行评估,并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对步步高投资集团及其相关子公司的抵质押财产进行单独评估并出具抵质押财产评估结果,列明每项抵质押财产的评估价值,根据重整工作需要出具抵质押资产专项评估报告;

4.后续若因步步高投资集团与关联企业存在混同情况,而新增关联企业进行合并重整的,原则上管理人将不再另行聘请评估机构,评估机构需根据管理人的工作需要针对新增重整企业出具相应的单体或合并评估报告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5.为资产处置提供支持,对处置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

6.根据步步高投资集团重整工作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如针对债权人的疑问协助管理人进行书面回复,提供数据支持、列席相关会议并作解释说明等),必要时出具专项报告。

四、  审计、评估工作期限

审计、评估机构应当在中选后,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尽快进场开展工作。审计、评估机构原则上应当在进场之日起30日内出具审计、评估报告初稿,60日内出具正式审计、评估报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的时间按照管理人工作需要再行确定。如存在步步高投资集团与关联企业财务混同情况,则需要按照管理人工作需要出具企业混同情况调查报告。

五、  选聘方式

考虑到步步高投资集团债务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为提高工作效率,兼顾公平公正、比选择优原则,管理人将对选聘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通过初审筛选出6家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选定3家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进入随机选定流程,通过随机选定1家作为本案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并随机选定第一、第二顺位备选机构。不足6家竞聘机构报名,则直接进入现场评审,不足3家,则直接进入随机选聘流程。

进入现场评审的竞聘机构需进行现场陈述并可现场再次报价,评审委员会将结合竞聘机构的机构综合实力、竞聘机构破产重整从业经验、派驻团队成员破产重整从业经验、派驻团队成员人数及资质、工作方案、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

六、  竞聘文件的编写

(一)竞聘机构应按要求起草和提交竞聘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现行有效。如管理人对竞聘文件中涉及的可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如排名情况、行政处罚等)的信息进行核实,发现竞聘文件内容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视为竞聘机构自动放弃竞聘资格。在必要情况下,管理人会要求竞聘机构对竞聘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解释或说明。

(二)竞聘机构应提交一式捌份的竞聘文件。参与现场评审的竞聘机构需同时提交一式两份授权委托书。

(三)竞聘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竞聘机构基本情况的相关材料。包括竞聘机构成立时间,规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及资产评估机构财政部备案证明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竞聘机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分支机构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前百家机构名单》等权威榜单上的行业排名情况、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的人数(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2023年度的业务收入及证明材料等。

2.竞聘机构资质证书。竞聘机构提交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证明、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明等。

3.竞聘机构从业经验。竞聘机构以往参与的破产重整案件的名称、数量、资产负债规模,参与的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件的名称、数量、资产负债规模(需要制作统计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派驻团队清单。竞聘机构需自行准备并出具拟派驻本项目团队成员名单的承诺书,并附成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资历情况、学历及其专业资格、职称证明材料等。

5.派驻团队从业经验。派驻团队成员以往参与的破产重整案件的名称、数量、资产负债规模,参与的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件的名称、数量、资产负债规模(需要制作统计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竞聘机构参与竞争性遴选优势的介绍及证明材料。

7.竞聘机构的工作方案,包括方案思路、工作计划、工作流程、职责分工、时间计划、工作完成时间等。

8.报价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价函、依据、费用收取时间等内容(注意:报价应当封顶且不能浮动,并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办公费等全部费用)。

9.承诺函。承诺函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报价材料真实有效;履职中将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依法接受湘潭中院和管理人的监督;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不更换拟派出人员。

10.其他自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七、  竞聘文件的准备、提交

(一)竞聘文件的准备

竞聘机构应准备竞聘文件盖章版扫描件及纸质版竞聘文件。竞聘文件盖章版扫描件及纸质版应完全相同,内容不一致的,以竞聘文件盖章版扫描件为准。封面、落款页及承诺函均应加盖竞聘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全部竞聘文件应加盖骑缝章。

(二)竞聘文件的提交

1.竞聘机构应于 2024 12 1121:00前将竞聘文件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联系邮箱,送达时间以管理人邮箱接收时间为准。进入现场评审的竞聘机构应当于现场评审当日将一式捌份全密封纸质版竞聘文件提交至评审委员会,纸质版竞聘文件应装订成册。

2.竞聘文件接收信息:联系人:冯雪,黄莎莎;联系电话:15675225553;联系邮箱:bbgtzjtguanliren@163.com

八、  现场评审的时间、地点

管理人将在竞聘机构提交材料后尽快完成初审,并在湘潭中院派员监督下组织召开现场评审,向湘潭中院报告评审结果,并在湘潭中院派员监督下随机选定中选机构及备选机构。现场评审和随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  其他说明

1.所有的竞聘材料须加盖竞聘机构公章,参与竞聘的机构对其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情形,将取消其竞聘资格。

2.所有参加竞聘的审计、评估机构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廉政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相关人员行贿,一旦发现即取消其竞聘资格。

3.如管理人对审计、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需进行调整、补充或基于工作需要出具更新基准日的审计、评估报告的,原则上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4.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和管理人的工作需要完成相应工作,或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不符合管理人工作需要的,湘潭中院及管理人有权调减费用。

5.如审计、评估机构临时决定退出的,管理人有权不支付任何报酬,审计、评估机构需无条件提供前期工作的所有底稿材料。

6.本次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工作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25


附件

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审计、评估选聘初审评审规则.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