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兰州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2-12-13 公 开 人:兰州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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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州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

   

                               2022)伦华破管字(函告)第24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26日作出(2022)甘01破申3号民事裁定,受理兰州汇诚融通商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兰州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2年9月30日指定甘肃杰隆律师事务所为兰州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安排专人就兰州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伦华公司”)的职工债权进行了核查,确认截至20229月30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26日作出受理伦华公司破产重整的民事裁定,管理人为便于按月统计职工工资,将伦华公司职工工资计算至2022年9月30日),伦华公司尚欠职工工资1,058,53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经计算,伦华公司职工平均工资为10000元/月,对欠付的职工工资,在平均工资以内的金额748,570.00列为职工债权对超过平均工资的金额309,960.00为普通债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21219日止。

从公示之日起7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管理人更正,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管理人复核给予答复。对管理人的答复不服的,可以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起书面异议或诉讼的,视为对职工债权的认可。

联系人及电话:陈若兰律师 18100949569

特此公示!

兰州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

附:兰州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兰州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工债权(元)

普通债权(元)

合计(元)

重整期间职工安排

1

620************666

90000

151920

241920

待岗

2

620************322

90000

79020

169020

留守

3

621************630

90000

79020

169020

留守

4

620************624

71190

0

71190

待岗

5

620************651

71190

0

71190

待岗

6

620************114

71190

0

71190

待岗

7

620************49X

40000

0

40000

留守

8

620************614

45000

0

45000

留守

9

620************023

45000

0

45000

留守

10

622************225

45000

0

45000

待岗

11

620************810

45000

0

45000

待岗

12

622************224

45000

0

45000

待岗

合计

748570

309960

1058530

 

说明:兰州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全体职工均保留劳动关系,除留守人员外,重整期间暂不需要职工上岗工作或提供劳动,参照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印发2022年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甘公交2022-186号)规定“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757元/年(每月2146元)”,每月向待岗人员支付2500元生活费。重整期间留守人员共五人,其中刘*、冯*志每月工资6000元,樊*性、冯*、赵*每月工资4000元。上述待岗人员生活费及留守人员工资自2022101日起算,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进展统一安排支付。重整计划开始实施后关于职工的具体安排依照伦华公司具体情况另行协商,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没有其他安排的,仍按照破产重整期间的安排执行

 


附件

伦华公司职工债权公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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