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审查情况公示

关于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审查情况公示

公开时间:2023-04-07 公 开 人: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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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债权人:

2019年2月26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京0114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高宏对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阳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5月30日作出(2019)京0114破申8-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为中海阳公司的管理人。

2023年1月17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了《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与审核结果公示》并通过短信、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债权人、债务人,根据后续管理人接收到的更正、异议与补充申报情况,现将《债权表》进行重新公示。

自即日起,进入债权核查程序,债务人或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并在五日内按照债权异议表的格式书面提交管理人,管理人将予以复核并答复。异议成立的,予以调整,异议不成立的,经管理人解释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异议人应当在收到书面复核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逾期未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的,视为认可《债权表》中记载的信息。

债务人和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信息没有异议的部分,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47日

 

管理人联系人:万律师
联系电话:13520890175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泓晟国际中心2层

管理人邮箱:zhonghaiyangglr@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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