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华医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指引

重庆两江新华医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指引

公开时间:2025-06-17 公 开 人:重庆两江新华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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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华医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指引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成都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于2025年5月14日作出(2025)渝05破申3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成都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重庆两江新华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医院公司”、“债务人”)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6日作出(2025)渝05破218号《决定书》,指定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担任重庆两江新华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了全面清理新华医院公司的债权债务,新华医院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8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为明确债权人在债权申报阶段的权利义务,告知相关注意事项及风险,帮助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特作如下指引:

一、债权申报主体

截至破产申请受理时对新华医院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均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包括未到期的债权、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债权以及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

二、债权申报的期限、地点及方式

(一)申报期限:即日起至202585日。

(二)申报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618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张明(18883303864曹娜(13647636943)  

(三)申报方式:

1.现场申报

申报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

2.邮寄申报

申报人邮寄申报债权的,请将申报材料邮寄至上述地址。请在邮递单注明新华医院公司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回单。

债权人可以视情况选择上述时间或方式自由申报。

三、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的注意事项

(一)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需要提交与证据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一份。现场申报的,须携带原件,经管理人核对无误后退还债权人。邮寄申报的,债权人无需提交原件,但应确保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保管好证据原件,以备管理人随时通知查阅。

(二)债权人为机构(公司)的,须在所有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如附有利息的,利息计算至破产受理前一日,即2025513日。

(四)债权人务必在债权申报表中地址栏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收件人、电子邮箱、通信地址、手机号码等。

(五)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已经获得以及未来获得新华医院公司的连带债务人或者其他相关单位、人员清偿的,应及时告知管理人,隐瞒债权受偿情况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债权人另外对新华医院公司负有债务的,管理人将依法清收。

(六)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七)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八)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九)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十)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十一)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十二)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十三)债权人虚假申报债权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管理人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未申报或逾期申报债权的主要法律后果

如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补充申报债权审查费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标准进行收取。

五、债权申报应当提交的材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提交如下三类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一式一份无需装订)

(一)债权申报表及其附件(请按照指定表格填写,可加页)

请在债权申报表中填写债权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联系地址、申报债权金额、债权担保情况、涉及诉讼仲裁等情况。债权申报表首部的“申报人编号”由管理人填写。债权申报表尾部“申报日期”为申报人到管理人办公场所实际提交债权申报材料的日期或者邮件寄出的日期。

附利息(如有)的债权,请一并附详细计算过程。

债权人为机构(公司)的,债权申报表及提交的证据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由债权人本人签名并捺手印。

(二)债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债权人为机构的,应提供如下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合法证明书原件(供核对)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参照附件三)。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之外的人员到管理人办公场所现场申报的,还应当提交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①授权委托人原件(参照附件四);

②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供核对)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原件(供核对)及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原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供核对)及复印件。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还应当提交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①授权委托人原件(参照附件四);

②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供核对)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原件(供核对)及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原件。

(三)证明债权成立及其金额的证据材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提交能够证明债权成立及其金额的全部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贷合同、买卖合同、服务合同、工程合同等)。

2.相关票据、划账单、汇款单、对账单、提货单等合同履行凭证。

3.债权如有担保的,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担保物清单以及相关的抵、质押登记证明等。

4.债权如涉及诉讼或仲裁,须提交诉讼、仲裁有关的法律文书(包括已审理完毕或正在审理过程中案件的起诉状、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保全裁定、生效判决、裁决、执行申请、法院执行裁定、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等);如果提交的是生效法律文书的,同时还需提交司法部门或仲裁机构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债务人与债权人在破产受理前通过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程序确定的债权,除提交民事调解书外,还需提交与调解内容有关的一切证据,管理人将根据证据材料严格审查。

5.相关公证文书(如有)。

6.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的其他原始材料。

以上证明债权成立及其金额的证据材料,请按照证据材料的形成时间先后排序,并提供原件(供核对)及复印件。

(四)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1.为便于申报人及时收到管理人各项文书,保证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申报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包括邮寄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收款账户信息等)。

2.破产期间如果送达地址发生变更,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管理人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3.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使与破产事务相关的通知、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自文书、材料等邮寄退回或管理人按照申报人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进行发送但发送失败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申报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4.为便于申报人受领债权分配,申报人应当如实向管理人提供准确的银行账户,管理人根据分配方案等转入申报人提供的银行账户的款项,视为申报人受领。

六、特别说明

(一)本《债权申报指引》及其附件只针对债权人申报债权程序中相关申报指导及风险告知,文中加黑字体、加大字号、加下划线内容请债权人予以关注。

(二)债权申报登记程序不构成对债权的确认后果,不构成对进行了债权申报登记的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已过强制执行申请期间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如本《债权申报指引》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相关司法文件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

本申报指引最终解释权归重庆两江新华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重庆两江新华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三日


 

重庆两江新华医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表

2025新华医院债申字第    

债权人信息

名称/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民身份号码

 

送达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

代理人

一般代理

/特别代理

 

联系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公民身份号码

 

电子

邮箱

 

债权情况

债权种类

□借贷合同 □买卖合同 □工程合同 □担保合同 □购房合同 □其他(请列明)

债权性质

 

债权总额

小写

 

债权构成

本金

 

利息

 

大写

 

违约金

 

其他

 

担保人

 

担保方式

 

担保物

 

担保物价值

 

是否
连带债权人

 

连带债权人
名称/姓名

 

债权发生
起止日期

 

最后一次

主张债权日期

 

诉讼/仲裁情况

是否诉讼

/仲裁

□是 □否

标的额

 

诉讼/仲裁阶段

 

诉讼结果

□判决 □调解 □撤诉 □未结案

生效法律

文书案号

 

保全情况

□是 □否

(写出保全对象,详细保全情况请另附裁定书及财产信息等材料)

承办法院

 

承办法官

 

联系方式

 

债权事实与理由

(简要说明事实与理由,可另附页详述)

会议通知与承诺

1.本人/本单位对以上申报材料、申报金额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已如实提供有效准确的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2.本人/本单位已知晓,本次债权申报登记不构成确权,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3.本人/本单位已知晓,管理人将通过网络发布与债务人破产有关的各项通知和文书,且不再通过邮寄或电话方式通知我(单位)。

申报材料提交日期:              

申报人(签章、捺印):

附件:

1.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2.债权计算清单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6.诚信登记承诺书


附件一

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2025新华医院债申字第    

债权申报人名称/姓名:

债权申报文件目录

(本页不足,可附页)

份数

页数

原件

/复印件

证明事项

1

债权申报表

 

 

 

 

2

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明

 

 

 

(如:证明企业/单位主体身份)

自然人:

□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明

 

 

 

 

3

 

 

 

 

 

4

 

 

 

 

 

5

 

 

 

 

 

6

 

 

 

 

 

7

 

 

 

 

 

8

 

 

 

 

 

9

 

 

 

 

 

10

 

 

 

 

 

提交人声明:本次提交的所有债权申报文件与原文件一致,不存在变造、伪造等情形,否则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本次债权申报文件的接收并不代表接收人对其债权申报以及提交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的确认。

提交人(签章、捺印):                提交日期:            


附件二

债权计算清单

 

 

 

 

 

 

 

 

 

 

 

 

 

 

 

 

 

 

 

申报人(签章、捺印):         

        

 

 

提示:请列出债权计算依据的合同名称与合同条款,利息计算公式及详细计算步骤,否则有可能因为事实不清而导致无法确认。债权计算日期截止2025513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同志,在我公司(单位)担任             职务,依法登记为我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盖章)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姓名:

律师执业证号/公民身份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现委托上列受托人代为处理重庆两江新华医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相关的事务,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补充债权申报资料;提出、承认、变更、撤回或放弃债权请求;参加调查、质证活动;出席债权人会议并陈述事实及代理意见,就债权人会议的决议事项行使表决权;签收、签署本案所有法律文书;代为行使并履行委托人其他权利及义务。

代理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重庆两江新华医院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止。

 

 

 

委托人(签章、捺印):      

        

 

 

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附件五

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债权人名称/姓名

 

债权人收款账户

开户行:

开户行行号:

户名:

账号:

债权人提供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电子送达地址如下: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参加网络债权人会议的手机号(仅限一个)

此手机号码将用于接收“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或其他网络平台的债权人会议信息,请务必保持畅通。

 

注:电子送达地址填写视为同意管理人或人民法院可以采用电子邮件、微信、短信等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破产程序中相关会议通知、会议资料、表决事项文件等相关文书,并以电子邮件、微信、短信等到达本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债权人对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的确认

本债权人对以上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上述填写内容有误,导致本案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者因账户自身原因导致款项无法接收或被查封、冻结、扣划等,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本债权人自行承担。同时本确认书确认送达地址适用于人民法院/管理人在破产程序期间的所有文书送达。因本债权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管理人、债权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债权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本债权人已经认真阅读(听明白)了管理人对申报人填写的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确认的告知事项,并保证上述送达地址和银行账户是准确、有效的。

 

 

 

债权人(签章、捺印):                

                 


附件六

诚信登记承诺书

重庆两江新华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单位/本人按照债权申报通知书及管理人要求提交有关本单位/本人与重庆两江新华医院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依据的相关材料。为了保证登记债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现作如下声明:

一、本单位/本人向管理人提交的债权数额真实,债权所依据的所有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已提供的复印件均有原件或者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据可供核对。

二、如果登记的债权在诉讼或者仲裁中,该诉讼和仲裁已完成对重庆两江新华医院有限公司的送达。

三、如果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登记的债权,则登记的债权数额与该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债权具体数额一致。

四、如果登记的债权已得到部分清偿,则登记的债权数额已扣减该部分已受偿数额,仅就未受偿部分登记。

五、如果登记的债权和其他债权人的债权是连带债权,已在登记中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

六、本单位/本人已知悉虚假破产、虚假诉讼、虚假申报破产债权的法律后果,如有不实,自愿接受法律制裁。给管理人、重庆两江新华医院有限公司、其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章、捺印):         

       


附件

债权申报指引(新华医院).docx 下载
债权申报指引(新华医院)用印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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