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意向性投资人招募公告

扬州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意向性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11 公 开 人:扬州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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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0-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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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意向性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年7月29日,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1091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杭州尹泰瑞祺陈设艺术有限公司对扬州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居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8月19日,作出(2025)苏1091破20号决定书,指定扬州苏中兴企业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雅居乐公司管理人。

为尽快盘活雅居乐公司资产,充分发挥债务人资产的营运价值,提高债权人的清偿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等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本案投资人。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雅居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3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910695242590,雅居乐公司注册资本为113000万港元,由吉航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其中:吉航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9101万港元,持股比例为87.70%;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3899万港元,持股比例为12.30%,法定代表人为李厚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为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经营(仅限于位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座落于江阳路以南、鸿大路以东、维扬路以西、规划二路以北,807号地块),物业管理。

(二)企业主要财产情况

本次招募意向性投资人涉及的资产为以下列明的资产,未列明的资产由管理人单独处置,所得款项对全体债权人进行清偿。财产情况如下:

1、C地块:苏(2020)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078919号,位于鸿大路以东,宗地面积35401.89平方米,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为 2014年2月19日起2084年2月18日止,当前已完成少量桩基工程。

2、F地块:扬国用(2014)第0338号土地使用权,位于江阳路以南、祥和路以西,面积26140.07平方米,批准用途为商住用地,其中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至2054年2月18日止;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至2084年2月18日止,当前已完成地下室四层主要工程,详情需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尽调。

(三)负债情况

人民法院公告的债权申报截止日为2025年10月19日,当前债权人正陆续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正依法进行审查,意向性投资人可及时与管理人了解负债情况。

二、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一)意向性投资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正常经营的合法企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二)有能力按照设计要求完成C、F两地块剩余部分的续建,达到规划设计图纸所要求的竣工验收、合格交付条件。

(三)具有充足的资金与经营实力,若具有同类行业经验的投资者优先考虑。

(四)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征信和社会信用。

 三、意向性投资人报名须知

(一)报名材料及时间

有意参与雅居乐公司意向性投资人招募的,最迟应于2025年10月12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全部材料需真实,具体报名材料如下:

1、投资经营方案或整个项目的规划建设方案;

2、意向投资人主要业务发展情况简介和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的证明材料;

3、意向性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资人的征信报告;

(6)载明意向性投资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的书面函件。

意向性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需一式三份,全部文件均需要加盖意向性投资人公章。

四、特别提醒

(一)本招募公告不构成雅居乐公司的要约或承诺,管理人披露的上述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仅为当前了解的基本情况,不一定是最终的实际情况,需意向性投资人通过尽职调查作出独立判断、理解和决策,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股权状况、产权负担等以最终交付现状为准。

(二)可能存在的瑕疵事项

1、C和F两地块已停工约一年半,在建工程是否符合续建的要求,意向投资人需自行尽调,并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咨询。

2、F地块开挖至基坑底部并同步实施基坑降水起已四年,持续降水,已对基坑外围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当前正在由原总包单位实施排险工作。

3、雅居乐公司两股东吉航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均已质押。

4、土地抵押给金融机构,且存在被法院查封、冻结的情况。

意向性投资人应先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请提前做好尽职调查准备工作,并合理安排尽职调查团队,同时缴纳尽调保证金50万元。

管理人将依法如实披露所掌握的企业相关信息,但意向投资人据此制定的投资经营方案的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意向性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雅居乐公司已知及未知瑕疵的认可。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603室扬州苏中兴企业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於朝骥 13852162827。

(四)尽调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尽调保证金缴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扬州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51170000002025,开户行:苏州银行扬州邗江支行

2、尽调保证金的退还

若意向性投资人尽调后对本项目无意向再投资,管理人将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缴纳的保证金;若意向性投资人尽调后对本项目有意继续投资,尽调保证金将直接转为投资保证金或投资款。

本招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扬州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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