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第一批)

关于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第一批)

公开时间:2022-09-21 公 开 人: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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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第一批)

2020年12月30日,因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十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对中十冶的破产清算申请;2021年1月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进场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职工债权进行了调查,鉴于中十冶职工债权存在人数多、债权种类复杂等问题,管理人将分批公示,现管理人对第一批职工债权进行公示(详见附件一)。

本次公示期间为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10月20日。职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10月2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详见附件二),并附相关证据,要求管理人更正。对职工提出的书面异议,管理人复核后,将书面答复。职工对管理人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在接到书面答复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或提出书面异议但未提供相关证据,以及逾期不起诉的,视为对本次职工债权公示表记载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2年9月21


附件

【盖章扫描版】1.关于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20220921.pdf 下载
【盖章扫描版】1.1附件一: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第一批).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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