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武夷山港务有限公司预重整案职工债权公示

福建武夷山港务有限公司预重整案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4-06-16 公 开 人:福建武夷山港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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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武夷山港务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职工债权公示

202413日,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根据福建武夷山港务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同意福建武夷山港务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的(2024)闽0782破申预1号通知书,并于202436日指定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与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联合体担任福建武夷山港务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临时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依法履行职务,向有关行政部门调查了解职工工资、社保等欠付情况,并收集整理相关职工债权资料。通过走访调查,临时管理人在目前所得资料基础上已基本完成了对港务公司职工债权相关调查工作。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于2024630日届满。如有职工对本次公示的债权数额有异议,应当在2024630日前向临时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临时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如不服,异议人也可向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职工债权载明内容无异议。

若有其他疑问可联系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潘律师(13002377156)、韩超(15137089953)。

特此公告

福建武夷山港务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六日

 

 

福建武夷山港务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序号

职工姓名

确认债权金额(元)

1

朱鹤

31752.00

2

潘志勤

60952.00

3

卢迅

21752.00

4

吴杰

46952.00

5

黄东福

42372.00

6

全先伟

44152.00

7

朱华

170126.24

8

魏承府

270000.00

9

蔡丽青

270000.00

10

陈升平

177400.00

11

廖小华

181506.24

12

王尾娣

14000.00

13

姚建亮

115298.24

14

郑仕忠

164098.24

15

周寿才

112600.00

16

祝德新

92879.40

17

郑莉梅

279441.37

18

张建敏

307413.83

19

衷娟

222887.20

20

章国强

330874.87

21

廖长兴

33000.00

22

卓正友

115298.24

23

占建平

10709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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