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浙江旌丰贸易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的公告

关于实施浙江旌丰贸易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27 公 开 人:浙江旌丰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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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浙江旌丰贸易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的公告

浙江旌丰贸易有限公司债权人:

《浙江旌丰贸易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并于2024年10月15日作出(2024)浙0822破14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六条规定,由管理人负责执行。

根据《浙江旌丰贸易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分配形式、顺序、比例和数额相关内容规定,管理人将于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2日,实施分配。

一、破产债权情况

1.常山县人民法院1户债权人的普通债权287,657.00元;

2.浙江省常山纺织有限责任公司1户债权人的普通债权32,871,058.80元。

以上破产债权合计33,158,715.80元。

二、分配比例等情况

破产财产61,020.86,优先支付破产费用8,273.00元后(清偿比例100%),余款52,747.86元,用于清偿普通债权,清偿率为0.1591%。(具体清偿比例以实际到账比例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旌丰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浙江旌丰贸易有限公司破产债权分配明细表

浙江旌丰贸易有限公司破产债权分配明细表

截止日:2024年10月15日

单位:元

一、职工债权;无

二、税收债权:无

三、普通债权

编号

债权人

债权金额

分配金额

分配比例

备注

1

常山县人民法院

287,657.00

457.60

0.1591%

诉讼费、执行费

2

浙江省常山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32,871,058.80

52,290.26

0.1591%

担保债权

小计

33,158,715.80

52,747.86

 

 

四、汇总表

序号

债权类型

债权金额

分配金额

分配比例

备注

1

职工债权

0.00

0.00

/

 

2

税收债权

0.00

0.00

/

 

3

普通债权

33,158,715.80

52,747.96

0.1591%

 

合计

33,158,715.80

52,747.86

/

 


附件

20250327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公告(旌丰).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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