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江西阳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召开江西阳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24 公 开 人:江西阳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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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1-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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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江西阳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江西阳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5310日,德安县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受理江西阳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阳光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西阳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现决定召开江西阳光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具体信息如下:

一、召开时间:202619日上午9时。

二、召开方式:通过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以网络直播方式召开。

三、注意事项:

1.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将在会前向各位债权人预留的手机发送会议操作指引,请留意该短信是否被手机拦截;如手机号码发生变更的,请于202616日前联系管理人田嘉怡(联系电话:15270210819)进行变更;

2.本次会议表决事项允许债权人延后表决,请各位债权人留意表决期限及时行使表决权利;

3.为确保对会议有关事项充分了解和掌握,请各位债权人务必全程参会。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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