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长江药业有限公司、江西新长江药业有限公司合并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江西长江药业有限公司、江西新长江药业有限公司合并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12-12 公 开 人:江西长江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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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赣0434

本院根据美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714日分别裁定受理江西长江药业有限公司、江西新长江药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714日指定江西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担任江西长江药业有限公司和江西新长江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调查发现,两家公司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的关联关系,符合申请合并破产的条件。经管理人向本院申请并通报利害关系人后,本院就合并破产问题召开了听证会。后本院于2023125日裁定江西长江药业有限公司、江西新长江药业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

两家公司合并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412310:00通过网络形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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