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沪0115强清14号公告

(2025)沪0115强清14号公告

公开时间:2025-02-20 公 开 人:上海张江医药互联网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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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根据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上海张江医药互联网有限公司清算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八条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决定成立上海张江医药互联网有限公司清算组,案号:(2025)沪0115强清14号。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清算组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郭臻南、刘佳穆、刘毅飞、王辰、牛蕾、沈波、尹玉芹组成,郭臻南担任组长。上海张江医药互联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99号苏河湾中心26楼;联系人:刘佳穆、牛蕾;联系电话:1381686654218817374197)申报债权。上海张江医药互联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移交财产。上海张江医药互联网有限公司或股东应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以无法清算为由裁定终结清算程序,上海张江医药互联网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清算义务人将对上海张江医药互联网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医药互联网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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