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书

债权申报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4-28 公 开 人:湖南致宾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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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通知书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421日作出(2025)03清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南致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宾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于2025427日作出(2025)03强清7-1号《决定书》,指定湖南百舸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

致宾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通讯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46号晶都公馆11楼;联系人:彭静媛;联系电话:18975206885),请债权人速与清算组联系,获取本案债权申报通知、申报材料等相关文件,或从附件下载相关文件,并在上述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债权人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致宾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致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股东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财务账册、报表、印章、营业执照等资料。

特此公告。

湖南致宾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42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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