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益盛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深圳市益盛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1-04-07 公 开 人: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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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益盛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21益盛光字第16

各位债权人、债务人: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法院根据厦门欣思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118日裁定受理深圳市益盛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益盛光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1)粤0363号,并于202124日指定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益盛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简称“管理人”)。

202142日债权申报期已届满,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优化破产办理机制推进破产案件高效审理的意见》第十三条,现管理人决定于202149日召开第次债权人会议。

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149会议形式:书面。

二、参会人员:已申报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下落不明)、本案合议庭成员。

三、列席人员:债务人法定代表人(管理人无法与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管理人。

四、会议内容:

(一)管理人作《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

(二)管理人作《财产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三)管理人作《债权申报及初步审查情况报告》;

(四)管理人作《债权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稿)》,债权人核查;

(五)管理人作《财产管理方案》,债权人发表意见

(六)管理人作《管理人报酬方案》

(七)管理人作《关于放弃处置银行存款的议案》,债权人发表意见

(八)管理人作《关于破产程序中追收抽逃出资的议案》,债权人发表意见

(九)管理人作《关于在破产程序中追究清算责任的议案》,债权人发表意见

(十)管理人作关于在破产程序中追究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的议案》债权人发表意见

(十一)管理人作《关于放弃在破产程序中追收未缴出资的议案》,债权人发表意见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管理人可能视情况调整会议内容会议实际内容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资料为准

债权人、债务人对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有异议,请于20214822:00前向管理人提出并书面说明理由,未及时提出异议视为同意会议安排。

 

深圳市益盛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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