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天迈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别克车辆成交的报告

关于广州天迈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别克车辆成交的报告

公开时间:2021-05-31 公 开 人: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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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迈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20209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01破申3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湖南高远电池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广州天迈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天迈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0)粤01248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天迈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余关宝。

本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及时拟定《广州天迈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并已于2020114日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且会后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州天迈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管理人根据该财产变价方案,于202153010时至202153110时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权的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账户名: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10281935)对天迈公司名下的车牌号为粤AY5J48别克牌小型汽车一辆进行了公开拍卖活动,起拍价为人民币95,000.00元。经过24小时的竞价周期,最终于20210531日以人民币99,000.00元成交。

特此报告。

 

广州天迈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负责人:余关宝                                                           2021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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