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京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31 公 开 人:京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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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法院2024年6月21日裁定受理京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京山凯迪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7月10日指定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为京山凯迪公司管理人。

京山凯迪公司债权人应在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10月14日向京山凯迪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京山市新市街道京源大道200号康龙实业集团6楼。联系人:付军,联系电话:13618609258;许玲玉,联系电话:15956998669)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债权人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债权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京山凯迪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京山凯迪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召开形式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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