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语珈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关于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重庆语珈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关于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11-04 公 开 人:重庆语珈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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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11-0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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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语珈物流有限公司债权人: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36日作出(2025)渝05破申1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张海对重庆语珈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语珈物流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37日作出(2025)渝0587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语珈物流公司管理人,吴佳欣为管理人负责人。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非现场方式表决、通过网络方式核查债权的议案》,现根据案件进展情况通知各位债权人、债务人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方式

语珈物流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118日上午10时通过书面形式召开。

二、会议议题

    语珈物流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17户补充申报的债权表提交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对有异议债权的处理

债权人债务人对补充申报的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十五日内(20251124日前)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

如异议人未在上述期限内起诉或未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则视为对管理人的债权审核意见无异议。对于无异议的债权,管理人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附件:《重庆语珈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次债权人会议——补充申报债权表

 

重庆语珈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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