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无糖姑娘服饰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 补充公示

关于深圳无糖姑娘服饰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 补充公示

公开时间:2022-03-24 公 开 人:深圳无糖姑娘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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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无糖姑娘服饰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

补充公示

2022)无糖破管字第011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93日作出(2021)粤03破申4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蔡凯燕申请深圳无糖姑娘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糖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1015日以(2021)粤03444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无糖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于2021122日制作了《深圳无糖姑娘服饰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之后管理人又收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管理人经审查后发现,该债权中有27,332元是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该部分债权属于职工债权。据此,管理人对原《深圳无糖姑娘服饰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进行了补充,并依法对补充后职工债权清单予以公示。

职工对本公示所附职工债权清单记载的补充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管理人更正。职工对管理人的更正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管理人将按无异议处理。

特此公示。

深圳无糖姑娘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深圳无糖姑娘服饰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附件

20220323-无糖职工债权补充公示及职工债权清单.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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