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选聘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组织选聘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5小时前 公 开 人: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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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选聘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案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年4月8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岳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2025年4月30日指定济南合创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作为东岳公司管理人。为顺利推进东岳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经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对东岳公司的资产负债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与评估。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东岳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25日,登记机关为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代表人徐桂民,住所地为济南市历下区青年东路1号(文教大厦北楼9层);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人员规模少于50人。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品的销售;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四氢呋喃、甲醇、正丁醇、甲醇钠、碳化钙、过氧化氢溶液 [含量>8%]、丙烯酰胺、盐酸、乙酸[含量>80%]、正磷酸、氢氧化钠、甲醛溶液、醇酸树脂(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仪器、计算机及网络、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器材)的技术开发及相关产品销售;五金交电、环保设备、工艺美术品、纺织品、服装、建筑及装饰材料、钢材、农业机械、矿山机械、医疗器械、海产品、汽车配件、化妆品、金属材料、铁矿石、食品、非专控农副产品的销售;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招投标代理;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设备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业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代理;工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政府采购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企业详细信息可与管理人进行沟通了解。

二、工作范围及要求

1.工作范围

1)审计机构:

①对东岳公司及可能存在的关联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进行全面财务审计,按照管理人要求的时限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要求附后)或相关专项审计意见;

②对东岳公司资产进行清查核实,配合管理人审核债权;

③对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31、32、33、35、36条规定的情形等进行重点审计;

④为破产清算事项相关的财务会计问题、涉税问题提供咨询与支持;

⑤法院、管理人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工作。

2)评估机构

①根据管理人要求对东岳公司及可能存在的关联公司资产进行评估,按照管理人要求的时限出具评估报告(评估要求附后)或相关专项评估意见;

②配合管理人、审计机构对东岳公司资产的权属情况、现状等进行调查核实,并盘点记录;

③法院、管理人认为需要的评估其他工作。

审计、评估的工作内容以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

2.工作要求

1)工作人员应当勤勉尽责,提高效率,忠实执行职务,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一经选定,须在三日内组织工作人员进场开展工作。

2)就出具的报告向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法院等作出说明,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会议的询问并回答相关问题。

三、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需具备法定的从业资质,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2.报名机构系“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在册中介机构;

3.报名机构及项目拟派人员不得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或不宜担任审计、评估机构或不得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4.报名机构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能够保证工作需要,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同时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的工作人员;  

5.同一机构及关联机构不得同时报名参加审计和评估机构的选聘;

6.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不具有应当回避的事由;

7.与管理人、债权人、东岳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四、申报文件内容及要求

申报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机构综合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规模、注册会计师或评估师人数(附资格证书)等;

2.同类业务业绩资料,即近三年内承办过破产案件的审计、评估业绩,包括但不限于:曾承接项目的委托合同、人民法院相关法律文书等;

3.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案等;

4.参与本项目的团队组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本项目负责人简历、执业资格、项目业绩等;项目成员的姓名、学历、执业资格、工作经验、缴纳社保证明等;

5.申报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入选人民法院审计、评估机构备选名单的相关证明;

6.保密函一份,承诺在服务过程中对获知所有财务、资产及破产案件信息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披露任何信息;

7.参选机构及拟派驻人员与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等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依法不应担任审计、评估机构的情形的承诺函;

8.报价函及报价依据,注明是否可以协商及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报价函为该项目总报价;

9.参选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载明经办人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电子邮箱)、身份证复印件;

10.申报机构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能够体现自身优势的展示说明等。

申报材料数量:一式三份,加盖机构公章并密封

五、报名方式

材料递送方式:

1.电子版资料发送至管理人邮箱:dongyuezqsb@163.com

2.纸质版资料邮寄或现场递交,邮寄提交的以邮寄送达时间为准。

联系人:周律师,15053150398。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天业龙奥天街4号楼2009室。

报名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17时00分。

六、评审方式

管理人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参选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主要从机构规模、参与破产案件审计、评估经验、组织实施方案、报价等方面进行评分。评审后确定一家审计服务机构和一家评估服务机构,同时各确定一家备选机构。未被聘用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所提交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七、特别说明

1.审计、评估机构必须依法履职,接受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与建议;

2.本次审计评估费用采用后付费,具体支付待管理人根据破产程序进展,资产变现后,支付条件成就时支付。且本项目可能存在资产不能支付或需按比例支付审计、评估费用的情形,各报名机构应充分考虑并提出报价。

3.本项目如发生破产程序转换的,管理人有权对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要求出具新的审计、评估报告,不再额外增加服务费用;

4.本次选聘评估机构所评估内容具体以法院或管理人通知为准,可能存在后期不再进行评估工作的情况;若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本项目不再进行评估工作,管理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5.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或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应调减相应服务费用;

6.本次选聘不适用《招投标法》,对本选聘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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