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景公司、彩钢板公司名下凤阳工业园北区剩余设备的破产第七次拍卖公告

凯景公司、彩钢板公司名下凤阳工业园北区剩余设备的破产第七次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0-11-24 公 开 人:淄博长和清算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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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第七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山东凤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公司财产变价方案的报告》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山东凤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淄博凯景镀锌薄板有限公司、淄博凤阳彩钢板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工业车辆一宗(详见资产清单)。

拍卖资产的具体情况请参阅资产评估报告及资产明细表,资产数量、质量以实物现状为准。

特别说明:

本次拍卖标的部分已设置抵押权,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抵押信息最终以行政部门登记为准)。

拍卖标的尚在使用中,请竞买人在参拍之前向管理人咨询具体情况。

二、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拍卖资产的评估值:64,857,667元;起拍价:13,601,639元,保证金:2,5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

三、拍卖时间

此次拍卖竞价时间:202012210时至202012310时止(延时除外);根据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管理人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重新公告。

四、拍卖方式

1、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管理人接受咨询,有意者可在公告期间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将统一安排看样,可以采取视频看样、图片看样、现场看样等方式;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时视为对标的物现状进行了确认(未看样者不建议参拍)。

2、标的物以交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作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拍卖标的物可能会存在账面记载名称、生产厂家等信息不一致、配件不足、数量不足等情况,拍卖人对名称统一性等不作保证,竞买人竞买后视为对该情况的接受,不得以名称不一致、数量不足等情况产生的问题影响成交结果以及成交价格。

4、本次拍卖标的物因长期闲置,可能存在无法正常使用、质量瑕疵等情况,拍卖人对资产的使用性能、质量差异等不作保证,竞拍成功后均以实际交付资产状态为准,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本次拍卖标的物需买受人自行负责拆除及搬离。部分资产可能会需安排有相关资质的人员进行搬离,如因无资质进行拆除、搬离,所可能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如因买受人拆除、搬离造成房屋建筑物的损毁,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标的物在拆除、整理、搬运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拆除、整理、搬运过程中如发生标的物毁损、灭失的,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进行详细了解和调查,对本次竞拍做充分预判,竞拍后风险自行承担。

六、拍卖保证金

1、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应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并一次性缴纳保证金。

2、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用以充抵拍卖价款。

七、软件服务费的缴纳

标的物竞拍成功后,拍卖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全额缴纳,并向管理人提交服务费缴纳凭证,以确保保证金与拍卖余款一并转入管理人账户,完成拍卖款的支付。

八、拍卖价款的支付

1、竞买成功人应在拍卖结束后七日内将拍卖余款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山东凤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村支行,账号:801103801421006072)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限定时间支付软件服务费,导致买受人交付的保证金未在拍卖余款支付期限汇入管理人指定账户的,将按照买受人尚未支付全部拍卖款处理,管理人有权不予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付手续。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拍卖款,或买受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拍卖的,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4、买受人悔拍或逾期付拍卖款,管理人均有权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九、税费及其它费用承担

1、本次拍卖成交后,因拍卖标的转让或者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所产生的税、费等(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以及动产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应由买卖双方承担的税费)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不计入成交价款。

拍卖标的物如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拍卖人不承担相关的一切费用。

注:可能存在买受人承担所有税、费后,相应的税、费发票或者收据等记载的缴费义务人是其他主体的情况,买受人不得以此作为拒绝承担税、费的理由。

2、拍卖标的物若是涉及违法、违章的,由买受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行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不能作为影响拍卖成交价款的事由。

十、拍卖标的成交及交付

1、买受人缴足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并清缴税费后三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管理人办公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并办理交接。

2、因拍卖标的仍在使用中,买受人拍卖前应当先行了解并决定对实际交付时间的认可,如竞买人未进行了解确认直接参与竞拍的,竞拍之后视为接受,买受人不得以未能立即实际接收拍卖标的为由主张拍卖无效、降低拍卖成交款或主张其他权利等。

3、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造成相关经济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4、在资产交接前,买受人应当根据本公告的规定交清全部税、费及涉及的有关费用。

5、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优先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及标的物权属等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拍三日前向管理人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十二、本次拍卖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无。

十三、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四、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中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自行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参加竞拍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即表明对标的物状态已完全了解,不存在任何异议,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不得以未调查或者未看样为由要求拍卖人承担责任或者悔拍等。其他未尽事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或保证责任。

2、自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拍卖标的物因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造成毁损、灭失的,相关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五、其他事项

1、因拍卖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尾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可上网查询。

2、竞买人可登录以下网站,详细阅读拍卖平台网拍的竞拍流程指引,网址如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s-help?path=ss-helpcenter-jmlc

3、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须按照拍卖公告、须知规定时间付清拍卖价款。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山东凤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5、如需查看本拍卖标的物详情,请移步至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查看,网址如下:

https://zc-console.taobao.com/console/sf/projectNoticeDetail.htm?spm=a213w.7629119.index.2.7d3a73a2S4eLNC&projectId=3365054

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联系方式:王经理13395337799 蒋经理15805332191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正阳路1889号凤阳工业园办公楼二楼。

技术咨询:400-822-2870

 

 

山东凤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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