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核辉置业有限公司关于招募新蔡御景苑项目投资人公告

漯河核辉置业有限公司关于招募新蔡御景苑项目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5 公 开 人:漯河核辉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76次
联系人: 杨国威 联系方式: 15639538666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8-25 16:17
  • 打印

2022年7月27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豫11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郑州恺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漯河核辉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核辉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2年8月31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豫11破6号决定书,指定河南开瑞律师事务所担任核辉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2023年6月21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豫11破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核辉公司重整。2024年1月30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豫11破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核辉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核辉公司重整程序,本案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方案规定,核辉公司负责重整计划的执行工作,管理人对此进行监督。当前,核辉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漯河市召陵区的城市山水项目已经开始重整续建,但位于驻马店市新蔡县的御景苑项目所涉有关工程后续工作尚未启动。就此,为及时贯彻执行重整计划、完成项目续建、销售、交房工作,顺利清偿债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新蔡御景苑项目投资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及项目概况

(一)企业工商信息

核辉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29日,注册资本11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100786230720F,住所地为漯河市召陵区中山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法定代表人为赵聪,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二)御景苑项目概况

御景苑项目的主要资产即11.89亩土地、综合商业楼未出售部分和住宅楼下储藏室。

1.土地。项目原规划的1、2号楼因拆迁问题未开发,原址现为11.89亩空地。因项目超容积率,关于该空地的开发和容率问题,核辉公司可配合协调相关部门解决。该土地使用权重整状态下评估价值约为1610万元。

2.综合商业楼。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总面积约3万平方米,地上一层约6100平方米已经被占有并实际使用。其余地上二至四层和地下一层因水电、消防等问题未竣工。

综合商业楼整体重整状态下评估价值约为1.31亿元,初步预计可售部分重整状态下的评估价值约为7137万元。

3.住宅楼下的储藏室。部分已销售,部分因线路问题未通电,未销售。储藏室重整状态下评估价值约为1319万元。

特别说明:上述数据来源于评估报告。

二、重整价值分析

新蔡御景苑项目位于新蔡县核心地段,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如上所述,御景苑项目的剩余资产为11.89亩空地、综合商业楼未出售部分和住宅楼下地下未出售的储藏室。

如解决土地规划问题继续开发建设,初步估算可建设住宅楼两栋进行销售;如解决消防、电路等问题,综合楼、储藏室可正常对外销售,具备投资价值。

三、经营方案

鉴于核辉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已经漯河中院批准通过,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御景苑项目经营方案如下:

)参照城市山水项目“共益债务借款+重整受托经营”的重整模式,继续引入其他投资人,对御景苑项目进行重整;

)自行寻找投资人,进行共益债务借款,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城市山水项目的利率计算利息,对御景苑项目剩余土地进行开发、对未完工工程进行续建,并解决项目水、电、消防、验收和办证等遗留问题;

)对御景苑项目剩余资产进行出售或变价处置,所得价款用以解决水、电、办证等遗留问题和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其他债权的清偿。

特别提醒:御景苑项目的投资人可采取上述三种模式参与重整,可单一选取一种模式,也可根据资产情况多种模式灵活结合,具体可跟核辉公司商议后确定。

四、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一)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投资人应具备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组织机构、内控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投资人或其组织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者信用记录不良的,核辉公司或管理人有权认定投资人不具备投资人资格。

(四)应具有充裕的资金实力,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有足够资金支持重整后的建设开发,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五)应具备良好的资产管理能力,确保核辉公司重整顺利进行。

(六)投资人能够提供具有可行性的重整预案。

(七)承诺愿意按本招募公告参与核辉公司投资人的遴选,愿意成为核辉公司的投资人,愿意按本招募公告及重整投资文件对其权利义务的安排。

(八)投资人可以是单独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若联合体其中之一为施工单位的,应当满足本项目的施工资质要求。

本次招募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有相关房地产项目投融资经验或重整投资经验的优先考虑。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暂定自2025年7月25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止。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邮寄报名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西支路与会展路交叉口昌建金融大厦七楼河南开瑞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楚宇龙 18737187536(重整咨询)

  13721363690(材料接收)

(二)报名材料

投资人应在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核辉公司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函,如实填写投资人相关信息;

2.投资意向书,投资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参与重整的明确的意思表示,符合投资人基本条件的承诺或说明;

3.企业法人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等)、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报名参与的,应提交股东会作出同意参与本次重整的决议原件;

5.与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如: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的文件;

6.保密承诺书,投资人应承诺对从核辉公司或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以上报名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同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托人签名。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一式三份装袋密封,同时需提供与报名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刻录到光盘上或存入U盘,与报名材料一起密封。

六、尽职调查

投资人报名后,如需进行尽职调查的,应当与核辉公司签署《保密承诺函》,并向管理人账户缴纳1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尽调保证金(目前核辉公司处于执行计划阶段,资金由管理人监管),而后可提出书面尽调申请和资料清单,开展尽职调查。核辉公司将予以配合。尽职调查期限为签署《保密承诺书》后15个工作日。

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漯河核辉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沙北支行;

账号:9410 0101 0088 9677 99。

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人尽调后,决定投资参与重整的,应在本公告确定期限内缴纳投资保证金,前期已经缴纳的尽调保证金转化为投资保证金;如决定不再参与投资,在投资人出具不再参与重整投资的书面确认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返还已经收取的保证金。

投资人在本公告期满,既未确认不再参与重整投资,也未及时足额缴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不再参与重整投资,管理人在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返已经收取的保证金。

在发布投资人招募公告期间,已经缴纳尽调保证金进行尽调,有意继续参与重整投资的,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及时缴足投资保证金,前期已经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可转化为投资保证金。无意继续参与重整投资的,参照本公告内容确定退出及保证金退还问题。

七、投资保证金的缴纳和投资方案提交

投资人应于完成尽调后15日内,将报名材料和重整投资方案递交核辉公司,并缴纳不低于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的投资保证金(该保证金作为投资人参与遴选的考量因素之一)。逾期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人遴选资格。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由牵头成员名义支付投资保证金。

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的资金/资源、经营方案等。投资方案可以根据上述经营方案灵活制定,也可以与核辉公司沟通后再行制定。

缴纳保证金后,最终被遴选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该保证金转化为投资款;未被遴选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于遴选结果确定后5个工作日全额无息返还收取的保证金。

、投资人的确定

在本次招募期间,仅有一家投资人提交材料,经核辉公司审查合格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即为投资人。多家投资人经审查合格并交纳投资保证金的,采用公开遴选或报经法庭许可的方式评定为投资人。

、签署协议

投资人被确认后,在30个工作日内与核辉公司签订《投资协议》。逾期未签订,视为投资人违约,管理人有权没收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招募须知和其他注意事项

(一)关于报名期限、尽调保证金、投资保证金等,经报告管理人及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可根据办案情况进行调整。

本案目前已开始执行重整计划,若需了解招募的详细情况可与核辉公司联系,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核辉公司及管理人。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投资人平等适用。

)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让投资人对核辉公司情况有所了解,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重整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投资人如需进一步了解核辉公司的财产、经营等情况,或对核辉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需向核辉公司提交报名申请并与核辉公司签署《保密协议》。

)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核辉公司重整时,除参考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本次招募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本招募公告不构成核辉公司及管理人对投资核辉公司的要约。提供的所有核辉公司的相关资料不应作为对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决策。

热忱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洽谈,核辉公司及管理人将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漯河核辉置业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十五


附件

附件:报名函.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