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公示公告

职工债权公示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19 公 开 人:山东裕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426次
  • 打印

山东裕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二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

职工债权公示公告

 

2024裕隆破管字第16

 

 2024715日,莒南县人民法院分别裁定受理山东裕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裕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裕隆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并于2024年8月2日指定山东铭诚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2024年10月29日,莒南县人民法院裁定山东裕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二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山东铭诚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山东裕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审计机构山东鸿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截至2024715日,债务人尚欠职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50,016,682.19元(详见职工债权公示表其中,裕隆集团二十二家公司职工债权金额28,803,074.19元、第三方垫付临沭光电产业园项目农民工工资金额21,213,608.00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规范指引(试行)第九十二条、《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27条规定,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5519日至2025525

2、公示方式

1山东永泰纸业有限公司办公楼门口张贴公告及公示表。

2)在全国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告及公示表

3、职工对公示的债权如有异议,应在债权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管理人以书面的方式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要求管理人更正

4、对职工提出的异议破产管理人进行调查、核实。如异议成立,将予以更正。职工对异议的答复仍有异议或管理人不予答复调整的,应自收到管理人答复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或异议期满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人破产前已经辞职的职工债权争议,需先行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公示期间,各位职工一定要遵守纪律,不得大声喧哗、吵闹,无理取闹经劝解无效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有任何问题,可电话联系下列人员或至管理人办公室进行咨询。

特此公

                                  

 二〇二五十九

 

附:1、企业联系人:刘经理 15092961595;

2、管理人联系人:郭律师17862936067、王律师 15853193735;

3、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黄海路西段山东永泰纸业有限公司办公楼 裕隆置业集团管理人办公室 


附件

山东裕隆置业集团公司等二十二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职工债权公示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