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华美房地产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及债权申报公告

福州华美房地产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及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20 公 开 人:福州华美房地产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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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华美房地产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及债权申报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326日作出(2025)闽01清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州华美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华美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424日作出2025)闽01强清2号《决定书》,指定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州华美房地产有限公司清算组(下称清算组)。现清算组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华美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包括柒星佳寓经营部、贤南大厦分公司、金泉花园经营部、晋安花园经营部等)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623日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应书面明确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清算财产分配完毕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分配的部分无权要求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华美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包括柒星佳寓经营部、贤南大厦分公司、金泉花园经营部、晋安花园经营部等)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清算组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3号八闽大厦三层;联系人:吴华金律师、黄娟律师;联系电话:1805026600414759154518

 

特此公告

 

福州华美房地产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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