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登记公告

职工债权登记公告

公开时间:2024-08-14 公 开 人:北京欧亚肿瘤医院管理人
浏览次数:629次
  • 打印

北京欧亚肿瘤医院全体职工 

2024年7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京01破申883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北京欧亚肿瘤医院(以下简称“肿瘤医院”)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8月11日指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担任肿瘤医院的管理人。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职工债权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为尽快调查肿瘤医院拖欠职工工资情况,维护职工权益,现特公告如下:

如肿瘤医院拖欠职工工资、社保等各项费用的,请职工于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联系管理人进行登记,填写后附《职工债权登记表》,写明肿瘤医院具体欠付的费用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补偿金以及应当划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情况并提交劳动合同、欠缴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职工债权登记表》填写完毕,职工应签字并扫描后发送至后附电子邮箱,并同步将原件邮寄至后附管理人地址,管理人将依法予以核查和登记。

如职工未提供相关证据的,管理人将不予登记为职工债权。

特此公告。

北京欧亚肿瘤医院管理人

2024814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王佳星,1590108162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13层。


附件

欧亚肿瘤医院-职工债权登记表.docx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