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受领分配款提存公告

待受领分配款提存公告

公开时间:2024-05-06 公 开 人:伊森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939次
  • 打印

周明雄:

伊森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31128日经上海铁路运输法院(2020)沪710146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

管理人根据伊森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分配,因你方未提供受领分配的收款账户,且管理人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故管理人将你方的分配额予以提存,共计人民币82,495.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本案提存款项的提存期限为2个月,提存期限内你方申请领取提存款项时,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请你方于2024年7月6日前向管理人领取相关分配额,提存期限届满后视为你方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由管理人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如果提存的金额不足以分配的,不再追加分配。

特此公告。

 

伊森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