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3-08-18 公 开 人:广东中成卫星微电子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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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成卫星微电子发展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各债权人:

202365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广东中成卫星微电子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717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并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债权人应在2023817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可另行通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规定,经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决定,广东中成卫星微电子发展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91日下午1430分,召开形式为网络会议方式。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应在202391日之前,通过电脑端“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债权人平台”(http://120.86.191.112/pczqr)或通过手机端微信小程序“东莞法院破产平台”注册账号,登录会议平台提前进行测试。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端或者手机端参会,详细操作步骤见附件1及附件2,如遇问题敬请咨询管理人(联系人:朱律师;联系电话:13829114493)。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提前十五分钟登录会议平台,并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特此通知

  

广东中成卫星微电子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附:

1.《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一体化平台用户使用手册(债权人PCV1.3)》

2.《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一体化平台用户使用手册(债权人小程序端视频会议V1.3)》

3. 2023)粤197114号公告


附件

附件3:(2023)粤1971破14号公告.pdf 下载
附件1:《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一体化平台用户使用手册(债权人PC端V1.3)》.pdf 下载
附件2:《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一体化平台用户使用手册(债权人小程序端视频会议V1.3)》.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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