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理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福建省理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23 公 开 人:福建省理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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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公告

2025理想破管字1号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11日裁定受理福建省理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理。经随机摇号,于2025年4月16日确定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本次申报债权采用非现场申报方式,福建省理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福建省理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5526日前联系管理人并根据管理人提供的债权申报指引(见附件)福建省理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新权南路9号福州香格里拉中心办公楼 8 层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13609524128(王律师)、18850790092(廖律师))以邮件快递方式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责任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福建省理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福建省理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福建省理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福建省理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福建省理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负责人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福建省理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6月12日上午940分在福清市人民法院第八法庭通过福州破产案件管理辅助系统线上召开(网址 https://fz.courtpcw.com/#/Index)。债权人可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福州破产案件辅助系统”参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所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所函。

特此公告。

福建省理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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