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第三次招募投资人公告

唐山市丰南区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第三次招募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5-02-14 公 开 人:唐山市丰南区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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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2-1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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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南区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第三次招募投资人公告

                    

唐山市丰南区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隆公司或债务人)以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9日作出(2020)冀0207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嘉隆公司的重整申请。为最大限度维护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嘉隆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推动和保障重整成功,管理人现第三次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一、招募须知

1.招募方式为发布公告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

2.意向投资人应按本公告确定的条件要求等办理招募申报手续;

3.公告所列嘉隆公司情况仅为初步概况,不构成承诺或保证;

4.本次招募不能满足本案重整需要的,本次招募可不确定重整投资人,适时继续招募

5.公告内容的解释权归嘉隆公司管理人

、嘉隆公司及其房地产项目基本情况

(一)嘉隆公司基本情况

嘉隆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2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3000万元,股东为张博侠(持股比例95%)、陈德松(持股比例5%),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张博侠,公司监事陈德松,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注册地址唐山市丰南区青年路35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82077469181E,登记机关为丰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状态为存续经营状态为停业

    (二)项目基本情况

嘉隆公司唯一开发建设的项目为“丰南绿景商务中心”,位于唐山市丰南区青年路与光明大街交叉口西南侧,占地面积10759.65㎡(16.14亩),规划建筑面积39418.30㎡(其中地上面积29003.22㎡)。项目包括A、B、C座,A座为商业楼一栋6层12596.76㎡,B座为宾馆一栋10层6871.16㎡,C座为LOFT公寓一栋12层9535.30㎡108套,主体均已完工。

项目投资已取得核准证,项目用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项目开发建设经营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手续。

商业楼少部分已出售LOFT公寓部分已出售,宾馆未售

三、项目优势

绿景商务中心位于唐丰南路与光明大街交叉口,交通便捷,周边学校、写字楼、饭店、超市等设施齐全,出行方便工作、学习和生活便捷。

绿景商务中心项目可整体用于:1.商务酒店、快捷酒店项目;2.养老社区项目;3. 康养中心项目。

绿景商务中心项目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

、招募方案

(一)申报条件

意向投资人须为有资金实力、有明确重整意向的企业法人(同等条件下,国有独资、控股或参投企业优先)。具体条件如下:

1.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征信记录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按照要求交纳保证金

(二)报名期限和方式

1.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21817:30报名并交纳报名保证金。

2.报名方式

报名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加盖公章重整投资意向书扫描件后邮寄原件,或现场提交原件。报名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报名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3.报名地点

石家庄市桥西区石铜路11号301室

联系人:刘律师电话18333181556

电子邮箱:380532085qq.com

4.报名材料

(1)重整投资意向书(内容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主要业绩等);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报名的应提交股东会决议决策机构的同意报名的决策文件;

(4)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5.报名保证金

将报名保证金100万元交付至下列管理人银行账户:

  :唐山市丰南区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79340188000051653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唐山新华道支行

(二)招募流程

1.签订保密协议进行尽职调查

报名人交纳保证金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予以配合。

尽职调查中获取的嘉隆公司有关信息、数据、资料等,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重整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没收报名保证金,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的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申报人在交纳报名保证金并签订《保密协议》1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方式、重整投入资金来源(偿债资金及后续营运资金)、资金投入计划,债权分类方案、债权调整方案、债权受偿方案、经营方案、有利于重整的其他方案等内容。报名人未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或者放弃参与重整的,管理人没收报名保证金。

3.确定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组织对《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确定重整投资人。经初选评审未入围重整投资人且未发生泄密情形的,管理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报名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报名人。

如意向投资人仅有一家的,不再组织评审,直接确定为重整投资人。

4.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未按管理人要求及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者放弃参与重整的,管理人没收报名保证金。

5.制定重整计划草案

以《重整投资方案》为基础,由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确定后,由重整投资人予以确认,重整投资方案和重整投资协议所涉内容最终以确定的重整计划草案为准。管理人依法及时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由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和报法院批准。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法院裁定批准且重整投资人未发生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管理人将在相应情形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的,重整投资人所纳的报名保证金转为执行重整计划执行所应投入重整款项的一部分优先用于支付重整费用。

特此公告。

  

            唐山市丰南区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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