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 ) 苏 0508 破 27 号--德本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公示

( 2022 ) 苏 0508 破 27 号--德本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公示

公开时间:2022-08-26 公 开 人:苏州德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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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德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公示

苏州德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债权人: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2022年7月14日作出((2022)苏0508破2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苏州德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本公司”)破产清算,并于同日作出(2022)苏0508破27号决定书,依法指定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德本公司管理人。

为了推动破产清算程序的快速进行,提高管理人工作效率,减少债权人的负担,本案建议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债权性质、金额不因其成员身份发生改变。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积极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债权人委员会会议,充分理性表达意见,有效发挥决策、监督作用,不能履行义务的,债权人会议有权决定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管理人提议确定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为三人。债权人会议主席系当然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由人民法院指定[罗康伦,法定监护人:张曼]。因本案涉及职工债权,故推选职工代表1人。管理人以申报债权的性质以及不同性质债权所代表的金额,在征求部分债权人和人民法院意见的情况下,推荐以下债权人作为债委会成员,现向全体债权人公示。

序号

债权人名称

法定监护人

备注

1

罗康伦

张曼

 

2

  张德洋、

张益铭

王春红

 

3

魏苏婷

 

职工代表

如债权人对管理人公示的推荐名单有异议,可在2022825日前向管理人提出,管理人将在接到异议后予以审查。若异议内容属实,上述推荐名单成员作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将影响债权人利益的,管理人将对推荐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名单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予以公示。

如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则视为对管理人提交的推荐名单无异议,管理人将据此提请姑苏区人民法院决定确认苏州德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经法院决定认可后,各类债权人有问题可及时向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反映,督促其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苏州德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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