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破产及终结公告

宣告破产及终结公告

公开时间:2024-05-13 公 开 人:温州康鸣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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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浙03125号之二

 

2023424日,本院根据赵崇浩的申请,裁定受理温州康鸣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本案各项破产费用已发生705元,经查明,债务人温州康鸣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可供清偿的财产已经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温州康鸣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管理人以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为由,申请宣告温州康鸣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430日宣告温州康鸣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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