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任我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福建任我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4-07-08 公 开 人:福建任我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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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任我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4任我行科技破管字第9

2024年6月4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闽05破申1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泉州市纤梦飞织鞋材有限公司对福建任我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4)闽05破申12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交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审理。2024年6月11日,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闽0502破10号决定书,指定泉州公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福建任我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截至202478日,福建任我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职工债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对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78日至2024723日止。职工公示期内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管理人更正(邮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金帝大厦六楼泉州公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张培辉13805920155陈琳 19959111858),未在该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示                

                    福建任我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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