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山木巢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无异议债权确认公告

无锡山木巢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无异议债权确认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4 公 开 人:无锡山木巢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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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8日,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梁溪法院)根据段星申请,裁定受理无锡山木巢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木巢和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1日作出(2025)苏0213破28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瀛优律师事务所担任山木巢和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梁溪法院查明:截至2025年6月25日,共有段星等10位债权人向山木巢和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 3,893,056.48 元。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及管理人审查,核定债权人10户,债权金额共计3,999,859.66元。其中,普通债权10户,债权金额3,889,739.48元;劣后债权3户,债权金额110,120.18 元。截至2025 年6月25日,债务人、债权人对上述债权无异议。

梁溪法院认为:债务人、债权人对于段星等10位债权人的债权 均无异议。2025年6月27日,梁溪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确认段星等10位债权人的债权(详见无争议债权表)

特此公告。

 

附:无争议债权表

 

附件

25破28山木巢和裁定书-无异议债权确认(已签章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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