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轮胎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好友轮胎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公开时间:2020-05-27 公 开 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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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轮胎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好友轮胎有限公司、河南爱特驰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好友轮胎有限公司、爱特驰轮胎有限公司合并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上午9:00召开。会议上,管理人提交了《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草案)》进行表决。表决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及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计224户。截至2020年5月26日24时,管理人共收到有效投票198户,其中:同意票195户,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人数的87.05%,所代表的债权额为2,401,296,371.53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7.93%;反对票3户,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23,891,010.68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形成以下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特此公告

好友轮胎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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