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荣新时代广场项目10号楼续建施工人的招募公告

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荣新时代广场项目10号楼续建施工人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1-08 公 开 人: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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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荣新时代广场项目10号楼续建施工人的招募公告

为了提升公司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维护荣新公司企业营运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和利用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荣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荣新·时代广场10号楼工程垫资施工人,现就本次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

一、公司概况

企业名称: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新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8569U

法定代表人:钟方林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住所地:大方县顺德街道龙昌村荣新时代广场11号楼三层

营业期限:2012年7月17日(设立)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咨询服务;销售:建材、工矿产品。)

2021年9月22日,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陈光汉申请对荣新公司破产重整一案。2022年8月15日,大方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荣新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第二次债权人大会,会上表决通过了《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随后2022年9月23日大方县人民法院裁定终止荣新公司破产重整程序,按照规定荣新公司将对《重整计划》予以执行

二、荣新·时代广场10号楼规划情况

    荣新·时代广场10号楼位于项目正西位置,紧邻九驿大道。规划建筑面积约为43000平米,为商住一体楼,分两个单元建设,其中规划一层地下室、两层商业+29层住宅,目前,该楼栋已完成场平,尚未启动修建,正在加快完善相关手续及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上述规划指标最终以规划文件为准)

第二部分 续建工程施工人招募程序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1.续建工程施工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信用记录,最近三年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不良征信,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起算。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垫资修建能力。

4.续建工程施工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列入限制经营范围。

5.续建工程施工人没有司法涉诉案件者优先考虑。

6.续建工程施工人为联合体的,各均应满足上述第1、2、3、4的条件。

7.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

2)具有与续建工程对应的施工总承包或施工资质。

3)关于垫资能力的要求。鉴于复建资金来源涉及银行按揭贷款办理、剩余房产销售等因素,资金回笼可能存在一定周期。为保证项目复工后的连续性及快速、高效,本项目招募的施工单位必须确保具有充分的资金准备和垫资能力。必须提供不低于(含)5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至荣新公司及破产管理人指定的监管账户双方共同监管,且必须承诺在荣新公司资金回笼情况不佳时至少仍能继续垫资修建完成10号楼全部建设任务,并达到竣工验收或基本入住条件。

4.在项目复工续建设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累计停工达60日或连续停工达30日的,发包人保留施工合同解除权,发包人决定解除合同的,解除通知达到承包人之日起即生效。承包人应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7日内,完成退场,否则承包人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等由发包人处分、清理,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本次招募的续建施工单位必须为报名企业自身,不能通过挂靠方式报名参选。若经资格审查系挂靠,则将自动丧失参选资格且需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单位的简介,包括:

报名单位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等;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④载明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签字捺印、企业加盖公章);⑤获得荣誉或行业奖励证明复印件(如有)。

2.报名单位的资信证明文件包括:近三年财务审计报表、近半年信用报告

3.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荣新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4.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报名材料一式三份,进行密封的纸质版交至荣新公司并同步刻录光盘一并提交

5.就续建工程承包方式、工期计划安排、取费标准、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时间要求、垫资方式、可承受的最高垫资金额、履约保证等事项进行特别响应。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至2025114日止(若届时未招募到适格施工人,本公告继续有效,具体截止时间以荣新公司答复为准)

2.报名地点:贵州省大方县九驿大道荣新时代广场售楼部三楼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

二、施工人资格审查及保证金

1.资格审查:

经荣新公司初步审查,报名单位符合招募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且报名材料不违反规定的,荣新公司将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审核结果。

2.施工人报名参与此次报名的,应当向以下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账户名称: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号:2380800104001036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方县支行

报名单位需在接到荣新公司书面通知后两日内将报名保证金缴纳至荣新公司监管账户。逾期未缴纳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竞选。

三、尽职调查及现场踏勘

报名单位需对荣新公司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债权申报、项目规划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的,应在提交报名材料时,书面向荣新公司提出尽职调查申请荣新公司审核其符合招募条件的,在签订保密协议后,可进场调查。报名单位应当独立对尽职调查结果负责。尽职调查和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续建工程施工人自行承担,对尽职调查结果亦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续建工程施工人可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和复制施工图纸电子版,并根据工程量分项清单自行估算项目投资建设金额。

五、续建施工人的遴选及确定

荣新公司将在人民法院、管理人和债权人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综合报名单位提供的材料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择优选择最适合本项目的续建施工人(简称中标人)中标人应于收到荣新公司施工人确认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荣新公司签订投资框架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拒绝与荣新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或与其他施工单位串通扰乱招募程序、损害招募方利益等的,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选资格,重新确定续建施工单位。

六、报名保证金的使用与退还

1.未中标的,荣新公司将在评选结果公示后7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中标人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换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因非荣新公司原因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签订投资框架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荣新公司有权重新确定续建工程施工人。

3.中标人签订《投资框架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的,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荣新公司退还的报名保证金以报名人交纳保证金时的本金为限,不计利息。

5.报名人交纳的保证金同时作为施工人履行保密协议的担保。报名人需要遵守保密义务,对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破产重整企业信息、数据、资料等做好保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信息、资产信息、员工信息、债权审核情况、诉讼情况、破产管理人文件等一切破产管理人和荣新公司非公开信息,但已经公开的信息除外。续建工程施工人必须善意使用荣新公司和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重整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荣新公司有权没收其报名保证金,并要求报名人赔偿损失。

第三部分 特别申明

1.本公告所列相关数据为荣新公司、第三方评估、审计单位和管理人债权审查结果等综合提供的数据,后期会随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仅供续建工程施工人参考,以最终确认数据为准。

2.本公告内容不构成荣新公司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报名人应以自行尽调结果为投资依据。报名人在尽调过程中获取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债权申报等资料和数据,均以各行文机构出具的意见为准,荣新公司不对相应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予以承诺和保证。报名人应独立判断并进行投资决策。

3.如出现影响荣新公司重整计划执行的重大事项或者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荣新公司可中止或者撤回本次招募计划,不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补偿责任。

4.本公告由荣新公司进行编制,解释权归荣新公司。根据招募进程荣新公司可调整招募流程或有关条件。

5.荣新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屈小鹏(联系电话:15982101039) 

钟方林(联系电话:13198761919)

联系地址:贵州省大方县九驿大道荣新时代广场售楼部3楼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

 

                     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限公司

 

监督人: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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