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明智兴实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惠州市明智兴实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6-06 公 开 人:惠州市明智兴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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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州市明智兴实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5明智兴债审字第010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02月27日作出(2025)粤13破申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惠州市明智兴实业有限公司(含分支机构惠州市明智兴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03月13日作出(2025)粤13破申3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盈科(惠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惠州市明智兴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惠州市明智兴实业有限公司(含分支机构惠州市明智兴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

惠州市明智兴实业有限公司(含分支机构惠州市明智兴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管理人调查,确认惠州市明智兴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公司尚欠职工唐海华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217910元【详见《惠州市明智兴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公司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5616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惠州市明智兴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1、惠州市明智兴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2、管理人联系方式:张律师(15986998690)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9号华贸大厦2座26楼。




惠州市明智兴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货币单位:元
序号职员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债权总额
1唐海华126003850100201360217910计算方式:12600元+3850元+100元+201360元=217910元
惠州市明智兴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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