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白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济南白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18 公 开 人:济南白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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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白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强制清算

公告

2025)鲁01强清56号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30日裁定受理济南白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2月19日指定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济南白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现清算组依照法律规定,就济南白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济南白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分配完毕前补充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济南白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

二、济南白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三、济南白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同时应承担如下义务:

1.妥善保管并向清算组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并向清算组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如未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向清算组移交其保管的印章、营业执照的,原印章及营业执照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作废,因作废证照、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济南白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及清算组无关,济南白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及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人民法院、清算组和债权人的询问;

3.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法定代表人秦希行无法交出应交接的财产、印章、账册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的,应当向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或者提供有关证据、线索。

五、清算组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左路1097号济南平安金融中心16层,联系人:鞠律师,18366137113;张律师:15606349466。

特此公告。

 

济南白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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