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蓝洋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拍卖暨优先购买权人行使通知书

重庆市渝北区蓝洋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拍卖暨优先购买权人行使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3-08-17 公 开 人:重庆彩特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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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蓝洋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27日作出(2022)渝0530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何学东对重庆彩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特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711日作出(2022)渝05223号决定书,指定重庆山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彩特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重庆彩特实业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的规定,彩特公司对外投资的股权将2023年9月19日过网络拍卖程序在阿里拍卖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依法进行处置

鉴于你方系重庆市渝北区蓝洋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在同等条件下,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开拍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权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并设置优先竞买权限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特此通知。 

重庆彩特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8月17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陈老师,18623046864,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花园八村2号2栋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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