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江洲博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文件 (2025)苏0509破19号 债权申报公告

苏州江洲博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文件 (2025)苏0509破19号 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09 公 开 人:苏州江洲博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509次
  • 打印

苏州江洲博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文件

(2025)050919

债权申报公告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于2025212作出2025)苏0509破申21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州江洲博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并于2025212作出了2025)苏050919决定书,指定江苏熠达律师事务所作为该案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现已进入债权申报阶段,为履行管理人审慎、勤勉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管理人公告如下

根据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的《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公告》要求苏州江洲博纺织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33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地址为江苏熠达律师事务所,具体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60号中翔金融大厦9001室,管理人联系方式:季律师 13912781121),请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责任,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鉴于此,管理人通过本公告再次重申,为保证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审慎履行管理人职责,苏州江洲博纺织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当于202533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责任,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的财产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特此公告

 

苏州江洲博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39


附件

1_江洲博纺织裁定书.pdf 下载
(2025)苏0509破19号决定书.pdf 下载
苏州江洲博纺织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材料.doc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