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创普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召开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表决的通知

重庆市创普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召开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表决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1-12-01 公 开 人:重庆市创普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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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创普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召开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表决的通知

(2021)创普破管字第20201108号

各位债权人:

重庆市创普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普公司”)破产重整一案,贵院于2019年12月23日作出(2019)渝0120破4号决定书,指定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担任创普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后于2020年11月9日宣布创普公司破产。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对创普公司财产进行调查清理,并制作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之规定,经法院同意管理人特召开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形式为钉钉群直播方式召开。具体为:

1、 现通知债权人于2021年12月17日上午十点通过钉钉群(群名“重庆市创普实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请创普公司债权人及时查看并审阅相关文件;(钉钉群添加方式:管理人会逐个对各位债权人进行邀请,若有债权人未能收到管理人邀请,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进行添加,联系人王律师:18822103875)。

2、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及表决票管理人将在开会前3天上传至钉钉群内,请相关债权人及时进行查看。

特此通知!

重庆市创普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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