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桂龙建筑工程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 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柳州桂龙建筑工程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 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0-16 公 开 人:柳州桂龙建筑工程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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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0-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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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桂龙建筑工程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

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柳州桂龙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桂龙建筑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根据桂龙建筑公司清算组的申请,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柳州中院)于2024716日裁定受理桂龙建筑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广西和清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

因桂龙建筑公司的无形资产具有一定价值,管理人已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

为顺利推进桂龙建筑公司重整工作及提高重整质效,维护全体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重整价值最大化,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和公正遴选桂龙建筑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和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桂龙建筑公司概况

(一)桂龙建筑公司概况

桂龙建筑公司成立于1997411日,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198607835Y。注册地址为柳州市柳石路364。法定代表人陈仲初。桂龙建筑公司注册资金628万元。企业隶属于柳州农用运输车总厂。目前企业无实际经营地址、无生产及办公设备、无人员、无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内经营);机电设备、水利专用设备安装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桂龙建筑公司主要资产

经管理人向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等部门查询,未发现该公司名下有财产登记信息。

以上是资产的初步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管理人核实的最终资产状况为准。

(三)桂龙建筑公司负债情况

截至目前,管理人初步统计桂龙公司负债总额为187024.79元(含职工债权,不含社保滞纳金在内)。

以上负债信息仅供参考,最终债权金额及性质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金额为准。

二、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协调推进和统筹完成桂龙建筑公司的重整工作,力争实现桂龙建筑公司、出资人、债权人、重整投资人的利益最大化。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公司、出资人、债权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互谅互让,实现全面优化债务人的资产结构、债务结构甚至经营业务,实现涅槃重生,健康良性发展。

三、招募和遴选须知与条件

()报名者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

2.本公告既非邀约文件,也非要约文件,不具有合同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3.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公司情况有所了解,并参与桂龙建筑公司重整投资。本公告并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并不对本公告披露的桂龙建筑公司信息承担任何保证责任或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桂龙建筑公司的资产、负债、经营、用工等详细情况的,可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的情况下,向管理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从而获取全面信息。

4.管理人按照桂龙建筑公司现状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重整投资时,敬请充分关注重整投资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并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慎重做出决策。如有必要,意向投资人还可聘请专业投资咨询顾问、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公允价值评估等专业机构提供帮助。

5.本招募公告是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随时决定继续、调整、撤回、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及遴选工作。

 ()意向投资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意向投资人需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四、招募和遴选流程

()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102717:00前,将报名所需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提交至下列地点: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广场路10号地王公馆31单元4022-35(广西和清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阮耀律师(联系电话13097721115)、何旺发律师(联系电话13517626869)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

(2)报名者出具的其本身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承诺函;

(3)报名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报名者简介(包括基本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情况、财务经营状况、资金筹措实力以及报名者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5)报名者签署的保密承诺书原件;

(6)已经向管理人银行账户(请提前向管理人索取银行账户信息)转入保密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人民币的转账凭证。

上述报名材料应逐项加盖报名者公章(若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则由投资人签字)。报名成功者,管理人将致发报名成功通知。

()尽职调查

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联系管理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及桂龙建筑公司将提供力所能及的配合。但公告中已经披露的事实,管理人及桂龙建筑公司原则上不再重复提供信息、资料。

()初步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

1.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时间: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须在2024 10 31 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初步重整投资方案(一式两份,密封提交)。意向投资人提交初步重整投资方案时原已经支付的人民币壹拾万元保密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投资保证金。

2.重整方式的选择: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根据桂龙建筑公司的情况以及意向投资人意愿,确定意向投资人认为合适的重整投资方式,并向管理人提出书面意向重整投资方案。

3.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需明确其重整投资具体方式、愿意支付的具体对价及其金额、对价支付期限、对价支付的前提条件、对价款的使用要求(如有)、桂龙建筑公司债权清偿方案、重整后桂龙建筑公司经营设想以及意向投资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重整投资人遴选

1.管理人将在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根据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开展遴选工作。遴选过程中,管理人可视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初步重整投资方案的情况另行制定竞争方案,并组织有关各方组成评审小组。在听取各方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管理人确定1家重整投资人、1家备选重整投资人。

2.2024 10 31 17:00前,若仅有1名报名成功者提交初步重整投资方案的,则管理人直接确定该意向投资人为重整投资人。

3.重整投资协议的签署

重整投资人确定后,需在3日内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无正当理由,重整投资人逾期未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重整投资人违约,管理人有权宣布其丧失重整投资人资格,并将其缴纳的人民币壹拾万元重整投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桂龙建筑公司不再退还,用于清偿桂龙建筑公司债权人的债权。管理人有权将轮候的备选重整投资人确定为重整投资人。

重整投资协议签署后,重整投资人可以进一步按更有利于桂龙建筑公司或债权人的角度优化重整投资方案,但不得劣于初步重整投资方案及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也不得违反、放弃、全部或部分转让(含变相转让)重整投资方案及重整投资协议确定的重整投资人权利及义务。否则,管理人有权单方宣布其丧失重整投资人资格,解除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缴纳的重整投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桂龙建筑公司,用于清偿桂龙建筑公司对外所负债务,并管理人有权将轮候的备选重整投资人确定为重整投资人。

()保密保证金及重整投资保证金的退还

1.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缴纳保密保证金后,没有按期提交初步重整投资方案的,在桂龙建筑公司终结重整程序且届满1个月后,如没有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的,管理人无息退还给报名者。

2.报名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后,如因遴选落选,没有成为重整投资人;或者虽然当选为重整投资人,但管理人根据重整投资人提出的重整投资方案所编制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桂龙建筑公司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如需)表决通过且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予裁定批准的,或者桂龙建筑公司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如需)虽然表决通过但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予裁定批准的,重整投资人缴纳的重整投资保证金,管理人将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报名者/重整投资人。

五、其他

管理人在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根据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所编制的重整计划草案之前,应征询重整投资人意见,并由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出具书面确认意见。

六、公告的执行及终止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随时决定继续、调整、撤回、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

特此公告。

 

柳州桂龙建筑工程公司管理人

2024101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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