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1-14 公 开 人: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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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 工 债 权 公 示

 

2024112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院作出(2024)渝05破申657号民事裁定,受理谢若飞、巫山县燕秋建材有限公司对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4)渝05338号决定,指定了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管理人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的职工债权进行审查,现将审查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至2025214日止。

职工从公示日期届满起15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管理人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管理人联系方式:李乾静,13350309553,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美全22世纪A2-7-2

特此公示

附: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清单

 

 

                 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113

 

 

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清单

 

序号

姓名

债权金额(元)

1

魏泽宇

74303.53(工资)

2

钟燕燕

162459.7(工资69479.32,补偿92980.38

3

温林姣

53953.68(工资34077.18,补偿19876.5

4

刘 华

195315.33(工资81467.73,补偿113847.6

5

敖 盼

71147.76(补偿)

6

李永林

39909.92(工资9789.66,补偿30120.26

7

王炳森

140976.28(工资70842.68,补偿70133.6

8

曾小峰

144018.23(工资79083.56,补偿64934.67

9

金江林

33854.24(工资)

10

江海燕

68939.77(工资58683.82,补偿10255.95

11

李小平

157700.68(补偿)

12

邹仁来

163842.18(工资25957.1,补偿137885.08

13

谢若飞

48422.16(工资10787.76,经济37634.4

14

李 伟

22243.34(工资及补偿)

15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775368.37(为兴投公司代付公司本部及各项目人员202310-20244月的工资)

合计

2152455.17

 

特别说明:

一、职工债权表所列职工债权系管理人根据接管债务人的资料中审查确定,鉴于债务人档案资料过多且未整理,后续管理工作中若发现还有其他职工债权资料的,管理人将依法审查,并对能认定的职工债权进行公示。

二、对于部分职工债权申报人员主张的报销费用,需进一步审核后再行认定。

三、不予认定职工债权的情形。

1、对于部分职工债权申报人员主张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降薪补发工资、未缴纳的社保费用等,管理人审核后依法不认定为职工债权。

2、管理人审核中,有敖盼、李小平、李永林等向管理人主张奖金数十万元。管理人审查相关文档资料,2021616日,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下设“福建顺邵高速公路B2项目经理部”向兴投公司书面提交《关于申请兑现顺邵路面B2项目超额利润奖的议案》,要求给予敖盼、李小平、李永林(有的议案文档上笔误为李友林)、陈明军、严俊、宋宏江、冯宗宾、杨坤岭、赵银超、王江坤、王旭明、张艳、方磊、王星、张俊强、张俊凯、于学军、谢红艳、张合生、向莉、杨东合计21人兑现超额利润,分为方案(一)总金额730.23万元;方案(二)总金额518.4万元。管理人认为,该《议案》为项目部向兴投公司管理层申请文件,尚未得到兴投公司管理层决议通过并实施,不发生效力。其次,即使发生了效力,主张未支付超额利润分配的请求也超过法定时效期间。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议案》根据兴投公司内部管理办法确定的超额利润分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职工债权范围。因此对“福建顺邵高速公路B2项目经理部”向兴投公司主张的上述21人的超额利润分配依法不认定为职工债权,同时也不认定为普通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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