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华杰服饰有限公司重整案招募投资人公告

宿迁市华杰服饰有限公司重整案招募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4-08-19 公 开 人:宿迁市华杰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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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9-1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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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2日宿豫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1311破申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宿迁市华杰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杰服饰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并于2022年6月23日作出(2022)苏1311破35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江苏致强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3年5月19日债务人华杰服饰公司提出重整申请,2023年6月15日宿豫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1311破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3年6月15日起对华杰服饰公司进行重整。2023年12月18日,管理人向宿豫区人民法院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宿豫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2日作出(2022)苏1311破3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宿迁市华杰服饰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为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为保障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监督。为使意向投资人深入了解华杰服饰公司的具体情况,明确招募原则、资格条件等事项,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二)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华杰服饰公司投资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法律和财务尽职调查、对资产价值及所涉税费进行评估判断,出具投资方案等。

(三)意向投资人交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华杰服饰公司实物现状和法律状态进行投资,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四)意向投资人应当仔细阅读招募公告,按照要求编制重整投资文件,并保证重整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以及不得提出超出法律、法规规定或明显不合理加重管理人责任的要求。

(五)本公告为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不作为要约或要约邀请,也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备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六)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案重整投资应依法履行其内部决策程序。

(七)本次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债务人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华杰服饰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7日,现法定代表人为周杰,初始注册资本为264.069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117953885623,企业地址位于宿迁市宿豫区关庙镇关庙社区居委会刘庄组,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服装、服饰,销售本公司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杰服饰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在华杰服饰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中,管理人依职权调查债务人资产情况、接受债权申报、委托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对该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委托宿迁立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债务人进行财务审计。

1、资产情况

经审计、评估以及管理人调查,债务人存有旧桌椅、书柜等物品,因残值较低故不考虑作为债务人财产。债务人所享有的(2013)宿豫执字第2358号执行债权646858.87元,因多年未能执行到位,客观上能够实现债权的机率较低,暂不考虑作为重整财产处理。故目前可作为重整的资产主要有以下几项:

1)有证的房产及土地(评估价值:747.68万元)

房产:宿房权证宿豫字第201202192_1、宿房权证宿豫字第201202192_2、宿房权证宿豫字第201202192_3、宿房权证宿豫字第201202192_4、宿房权证宿豫字第201202192_5房产,均位于宿豫区关庙镇社区居委会刘庄组,登记面积为5118.43㎡。

土地使用权有:宿国用(2011)第10466号土地使用权,使用面积为13333㎡,位于宿豫区关庙镇社区居委会刘庄组。

以上房产、土地均设立了抵押权,抵押权人严祖仁,优先金额业经法院确认为575万元。

2)无证建筑物及附属物、设备(评估价值:93.05万元)

包括无证的房屋、围墙、地坪、绿化、门等。

3)截至2024年6月的厂房租赁、租金

截至2024年6月15日江苏天艺臣工画材有限公司应付租金为246660元,已收取租金123998元。

故,可用作重整财产的总额暂计为:747.68万元+93.05万元+246660+48166元=8702126元。

2、负债情况

经调查和审核相关债权申报,债务人总负债为12080116.13元。其中抵押债权5750000元,职工债权169862元,税款债权676870.12元,普通债权5483384.01元。

以上资产明细见评估报告,但评估报告仅作为参考,具体数量及质量以华杰服饰公司现场实物状况为准。

三、投资价值

华杰服饰公司地理环境优越,周围交通便捷,拥有13333㎡工业用地以及3幢厂房、1栋办公楼、1栋员工餐厅配套设施齐全

、招募方案

(一)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目前无到期未清偿债务,无重大诉讼案件,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

2.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具备与华杰服饰公司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4.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至少一个意向投资人需符合上述全部条件,其他意向投资人均应同时具备本项第1、第2两个条件。

(二)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的重整投资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企业相应的资质文件。

2.近三年无失信行为承诺书、履约能力证明。

3.有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经办人或者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须加盖企业公章)。代理人是执业律师的,还需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代理函。

4.资料真实性保证书及同意对知悉的华杰服饰公司信息予以保密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5.投资意向书,内容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重整投资方案等。

6.重整投资方案应明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投资金额、偿债方案(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分别列明各项方案或计算方法)、资金交纳期限、履行担保、经营方案,及有利于债权人的其他安排等。

7.意向投资人的竞争优势及其他资料等。

8.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91017:30之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书面文本一式三份,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或签字。同时提交与书面文本内定一致的电子文本,书面文本与电子文本一并封装。

(三)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拟对华杰服饰公司进行重整投资的,应缴纳投资保证金。

1.投资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意向投资人参与华杰服饰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的投资保证金为¥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佰万整)。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2491017:30之前将投资保证金缴纳至管理人以下账户。缴纳时间以银行交易凭证记载的全额交款时间为准。

  名: 宿迁市华杰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号: 1116030439300533234          

开户行: 工行宿迁宿豫支行营业室       

未按规定缴纳投资保证金的,不具有参选华杰服饰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

2.投资保证金的使用、没收与退还

1)意向投资人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其投资保证金自重整计划草案被批准后,转为投资款,用于冲抵最后一笔投资款,如冲抵最后一笔投资款有余额的,则余额部分冲抵相应的前一笔投资款。

2)重整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或未履行书面投资协议,或未按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未按承诺缴纳投资款或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没收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该保证金没收后作为债务人财产,可按破产法相关规定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或用作破产财产的分配。

3)管理人于向选定的重整投资人发出重整资格确认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未被选定的意向投资人无息退还其已交纳的投资保证金。

华杰服饰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或者未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管理人应自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华杰服饰公司破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重整投资人无息退还所缴的投资保证金。

(四)确定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将在宿豫区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择优确定重整投资人。被选定的意向投资人应自收到重整资格确认函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应根据投资协议的内容,依法参与管理人重整相关工作。

(五)特别声明

1、关于企业资产均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以资产现状进行处置交付。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勘查资产现状,充分考虑资产风险。

2、意向投资人需自行至相关部门详细咨询与破产重整企业经营相关的政府规划、企业合规经营政策(如环保、消防、安全等),意向投资人投资需符合当地规划、产业政策要求,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3、因重整事项产生的相应税费由意向投资人依法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产生的“因重整程序减免债务所产生的企业所得税”等。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向税务部门了解重整项目相应的税务政策,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税务风险。

4、意向投资人有效报名后,应按本公告时间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等相关协议,确定总投资款,并与债务人签订相关协议。

上述风险仅为管理人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所作出的提醒,无法涵盖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对于潜在的市场风险以及政策变化风险应由意向投资人独立作出判断,请意向投资人审慎决策,风险自负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亚(13851373171)、张颖(19825755715)

通讯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众兴街道远景时代小区东北角写字楼6楼

邮编:223700

有意向参与华杰服饰公司重整投资的,或对本招募公告有相关疑问,请及时联系管理人。

 

 宿迁市华杰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月十二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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