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通报

关于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通报

公开时间:2024-09-14 公 开 人:民生东都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689次
  • 打印

关于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通报

全体债权人: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67日依法以(2021)03破申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民生东都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东都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628日以(2021)03284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为民生东都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提议,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本案已于2024913日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民生东都公司第六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内容为:审议表决是否同意管理人按照京东网、淘宝网双平台拍卖的具体实施方案开展民生东都公司破产财产的双平台拍卖处置工作。表决期限为:自债权人收到《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选择双平台进行网络拍卖”事项的报告》及表决票至2024913日止。管理人已于2024828日将开会通知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选择双平台进行网络拍卖”事项的报告》通过债权人确认的送达方式送达全体债权人。债权人可通过网络投票、邮寄、电子邮件、微信等其他非现场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计223家,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481,460,429.39元,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共计163家,截至表决期限届满,共有163家债权人通过网络投票、邮寄投票参与本次表决。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民生东都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第四条第(一)项“表决票应在投票截止时间前送达管理人。以第二条确定的非现场方式表决的(不包括网络会议),在规定的投票截止时间之前向管理人送达表决票的人数为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的人数”之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如下表:

第六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统计表                          
                      
 编制人:民生东都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表决事项

表决意见

得票数(不区分有无财产担保)

出席人数

得票数与出席会议人数占比

其中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

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

代表债权总额占比

管理人按照京东网、淘宝网双平台拍卖的具体实施方案开展民生东都公司破产财产的双平台拍卖处置工作

同意

162

163

99.39%

382449127.79

481460429.39

79.44%

不同意

1

163

0.61%

397659.61

481460429.39

0.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因此,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为:管理人按照京东网、淘宝网双平台拍卖的具体实施方案开展民生东都公司破产财产的双平台拍卖处置工作。

特此通报。

民生东都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230# 20240914关于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通报.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