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妙悦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核查报告

盐城市妙悦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核查报告

公开时间:2025-08-01 公 开 人:盐城市妙悦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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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妙悦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核查报告

 

各位债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在202495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已将《盐城市妙悦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表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一债会前,本案共有12家债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经审核,管理人前期认定债权金额为36613138.48

会后,管理人收到付金平、于斌(黄志明)两家债权申报材料,其中付金平申报货款债权204000元,于斌(黄志明)申报借款债权2000000元。根据申报的证据材料,于斌(黄志明)申报债权与前期盐城市景隆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报债权存在部分重复,现对三笔债权审查调整如下:

补充核查债权表                 单位:元

序号

债权人名称

申报金额

管理人审核金额

债权

性质

申报总额

申报本金

利息及

其他

审定金额

审定本金

利息及其他

4

盐城市景隆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895000

2000000

895000

341792.5

341792.5

0

普通债权

13

付金平

204000

204000

0

204000

204000

0

普通债权

14

于斌 黄志明

2000000

2000000

0

1708962.5

1708962.5

0

普通债权

管理人编制补充债权核查表以供各债权人核查。债权人对上述债权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射阳县人民法院提起权确认诉讼。如未在上述期限内提起诉讼,视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管理人将据此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无争议债权。

 

盐城市妙悦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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