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鸿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南通海鸿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3-05-17 公 开 人:南通海鸿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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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718EBB07D60B4DF62E7C9FC38874A8B2 联系方式: 13962720169 报名截止时间: 2023-06-16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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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鸿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海安市人民法院于2023313日作出(2023)苏0685破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通凯利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钱守平对南通海鸿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鸿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0316作出(2023)苏0685破23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绘园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公开预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

特别提示:本案目前为破产清算程序,若本次预招募成功,管理人将提请法院将破产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本案存在不能转为重整程序的可能。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客观情况变化和实际需要变更本次预招募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须无条件接受与配合。

2.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3.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可在足额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后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4.本公告非要约文件,只作投资参考使用,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5.投资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评估和承担。

、海鸿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海鸿公司成立于2015年08月11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6213464693913,住所:海安市大公科技产业园于噇路88号,法定代表人乔国民。公司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塑料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纸箱、纸制品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海鸿公司由乔国民独资组建,于2015年8月11日取得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0621000385223号《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000万元,乔国民出资比例100%。住所:海安市大公科技产业园东区B2号,法定代表人:乔国民,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2016年5月31日,海鸿公司取得海安市行政审批局重新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13464693913号《营业执照》。2017年3月31日,海鸿公司住所变更为海安市大公科技产业园于噇路88号。

    3、海鸿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海鸿公司名下共有两处不动产登记,具体情况:(1)证书号为苏(2017)海安市不动产权第0011820号不动产,系自建三幢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其中1号房共2层、建筑面积11066.53㎡;2号房1层、建筑面积8064.84㎡;3号房1层、建筑面积4078.93㎡。此3处厂房已出租给第三方用于生产经营。另显示工业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42099㎡,使用年限至2066年12月4日止。上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均已抵押给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证号为苏(2019)海安市不动产权第0010548号不动产,系工业用途土地使用权2720㎡,使用年限至2068年5月20日止。

另外,海鸿公司尚有部分无证建筑,具体情况:(1)位于海安市大公科技产业园东区于噇路88号的1层厂房1幢(建筑面积约8023.38㎡)、4层办公楼1幢(建筑面积约2331.91㎡),11号债权人南通特异荣实业有限公司在13337000元范围内对该两处房屋的变现款享有优先受偿权;(2)位于大公镇 贲巷村14、15组的食堂、宿舍楼、玻璃会议室、门卫室、设备间等,面积约为2086.31㎡(含待确认产权的面积约88.91的设备间)。

2023年4月19日,评估机构出具(苏)政通(2023)房估(法)字第006号评估报告,明确海鸿公司房产、土地及附属设施设备的评估值为人民币55499100元,其中有证房产的评估价值32041200元、无证房产的评估价值12137800元、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9712100元、附属设施设备的评估价值1608200元。

    4、海鸿公司负债情况

截至2023年5月10日管理人初步审查认定债权共28户,认定债权总额152363398.95元,其中:抵押担保债权1户,金额36107243.75元;工程款优先受偿债权1户,金额13337000元;社保、税收债权1户,金额426988.70元;普通债权28户,金额102492166.50元。职工债权待定。

预招募意向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显示具有投资资金实力的证明。

3.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犯罪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意向投资人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资格条件。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联合参与投资,联合体中各主体均应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联合体形式报名参选的,应当明确其中一家意向投资人为主申报机构,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和其他联合体方的委托文件,同时明确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各自投资份额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预招募报名流程

1、报名期

报名起止时间: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满30日。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投资意向书

①意向投资人概况,包括主体基本情况(资格资质、历史沿革、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等)、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与债务人的产业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投资人以往参与重整投资的经验等;

②参加项目投资的意向,可包含重整投资款的来源、拟投资金额与进度安排、初步的经营方案设想;

③退还报名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④送达地址确认信息:应包括意向投资人名称、有效的送达地址、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等。

2)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本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的,应提交章程、合伙协议或其他组织性文件以及有权决策机关做出的关于同意报名参与本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及相关授权的决议。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企业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所介绍函。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始,还需提供其控股股东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5)资信证明、银行账户资金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6)承诺书:应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性、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未执行完毕案件及最近三年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

意向投资人拟联合其他主体联合投资或拟成立公司投资项目的,应向管理人做出专项说明,按照要求提交有关联合体协议和委托文件,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自然人签名按指印);联合体参选的,应加盖联合体各方印章并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3、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盖章后(一式三份)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至管理人处。收件地址:江苏省如皋市益寿南路501号4楼东侧江苏绘园律师事务所,收件人:律师电话:13962720169。

意向投资人的确定

1、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5个工作日的补正期。

通过管理人初步筛选的,管理人将于报名材料初步筛选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邮件(以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中提供的电话和邮箱为准)的形式通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管理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报名保证金。

2、尽职调查

通过初步筛选并按时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海鸿公司有关情况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工作应当在30日内全部完成,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配合参与尽职调查的人员,应提交意向投资人出具的委托手续。意向投资人独立地对尽调结果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

3、提交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结合尽职调查情况,按照管理人要求,围绕投资形式、金额、投资进度安排、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制作投资方案,确保方案具有合法性、可行性、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4、后续安排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指定期限内,就投资款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具体投资方案以及重整相关事项,与管理人进行磋商。

如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为一家以上的,管理人将综合考虑意向投资人的企业情况、社会声誉、经济实力、投资方案等各项内容制定遴选方案,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如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仅有一家的,管理人有权根据其投资方案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是否确定其为投资人,管理人保留另行招募的权利。

六、报名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佰万元整)。

户名:南通海鸿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海安江海路支行

账号:541779065406

2、报名保证金的处理

1)报名保证金为参与投资、履行保密承诺的保证金,并非投资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报名保证金的,不能参与尽职调查并丧失参与预招募投资人遴选资格。

2)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取消其投资人资格。

3)意向投资人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前选择退出投资的,自提交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管理人无息原路退还报名保证金。

4)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程序因故无法继续推进,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情况停止招募,并将在停止招募程序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报名保证金。

5)管理人遴选确定投资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其他意向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

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预招募的内容和安排等进行调整,相关调整情况管理人将及时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方。

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公告预招募项目。

特此公告

 

南通海鸿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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