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美特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通知书

江苏亚美特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6-09 公 开 人:江苏亚美特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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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5)041233号之四

本院已于2025418日裁定受理江苏亚美特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为江苏亚美特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请你(你单位)2025720日前向江苏亚美特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常州市晋陵北路1号新天地商业广场A15楼,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联系人:王吉匡;联系电话:18015821010)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81314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如系法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系自然人,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二五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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