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22 公 开 人:河北振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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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

 

2024)冀012315号之三

202496日,本院裁定受理河北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振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坤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债权申报期限截至2024126日。根据管理人申请,2025326日,本院裁定对河北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振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坤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以下简称本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规定,本院定于202598日下午1430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债权人在202598日之前,会收到债权人网络会议短信平台发送的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访问(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登录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需要搜索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进入参会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

202598日,债权人按照上述路径再次登录系统,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特此公告。     

 

 

二O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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