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恒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 募 公 告

盐城市恒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 募 公 告

公开时间:2024-08-16 公 开 人:盐城市恒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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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葛荣贵 联系方式: 13016558190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8-23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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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恒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

   


2024年4月15日,射阳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0924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盐城市恒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简称恒德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6月19日,射阳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0924破6号决定书,指定江苏锐智律师事务所担任恒德公司破产管理人(下简称管理人)。在清算过程中,射阳县人民法院根据恒德公司股东刘飞的申请,于2024815,作出(2024)苏0924破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恒德公司进行重整。

为整合债务企业资源,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债务企业无形资产价值最大化,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全体债权人的受偿率,管理人决定依法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恒德公司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公开进行,为使投资人了解恒德公司的基本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次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参加报名的意向投资人所提供的全部报名材料管理人予以保密,报名时间截止前,管理人承诺不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报名情况。

3、本公告不构成对投资恒德公司的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管理人有权根据案件实际进展情况以及重整工作需要对本公告的内容进行调整变更,决定随时中止、终止、或继续重整投资人招募,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本公告所列明的恒德公司有关情况不作为管理人及恒德公司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

5、本公告所述信息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所需完成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

6、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按管理人提出的恒德公司重整方案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7、意向投资人应以书面方式报名,并2024年8月23

16:00之前送达管理人,同时需缴纳投资履约保证金36万元。

如意向投资人最终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但未能按约履行重整投资义务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意向投资人未被选中的,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原账户。

保证金指定账户名称盐城市恒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账号:532680907861。

8、本招聘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公告内容及事宜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意向投资人投资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无论是否成功,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企业概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盐城市恒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40694765330

住所:射阳县千秋镇振兴居委会府前路

法定代表人:刘飞

成立时间:2013年5月22日

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公司状态:在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桩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不含电力设施的承装、承修、承试)、给排水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道路划线及交通标志工程、体育场地实施工程、建筑物非爆破拆除工程、市政养护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工程机械租赁;建材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登记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实缴金额(万元)

持股份额(%)

刘飞

2101

312

87.9447

杨以超

288

288

12.0553

特别说明:公司股东刘飞未实缴的注册资金1789万元,与意向投资人无关,仍与重整前的债权、债务一并由管理人进行清算处理。

(二)资质情况

恒德公司现有建筑业企业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承包级。

三、重整投资方案简介

1、重整投资范围

恒德公司的壳资源,不包括固定资产与重整前存在的债权债务。主要为:

1.1 恒德公司的股权、经营权

1.2 恒德公司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1.3 恒德公司商号、商誉等无形资产。

2重整方案

恒德公司重整方式拟采取“资质壳资源重整+原债权债务剥离清算”的方式。

2.1 重整投资底价

根据恒德公司的实际情况,上述重整投资范围内财产对应的投资底价不低于人民币120万元,并由意向投资人在此价格基础上进行报价。待重整投资资金全部到账后,恒德公司的股东同意以一元的价格将恒德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投资人,公司交由投资人经营管理。

2.2对恒德公司有投资意向的投资人,不低于人民币120万元投资价格向管理人进行报价对恒德司重整投资经营方案。

a、若仅一人报名提供合格方案,管理人则据此制重整计划草案,供债权人会议表决

b、若有二名以上意向投资人报名则综合考虑最高报价、所提供方案及实际经营能力确定最终投资人,并据此制重整计划草案供债权人会议表决。

若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则实现重整。重整投资人根据重整协议取得恒德公司重整投资范围内的资质等无形资产、承担重整投资范围内的相应义务和责任,向恒德公司提供按照重整计划应支付的偿债资金,帮助、配合管理人执行法院裁定批准的恒德公司重整计划,从而取得恒德公司营业事务的控制权和收益权。若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者未被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又或者无法招募到合格投资人及合格投资方案,则重整失败。

2.3为防止恒德公司重整前的债务对重整后的公司带来债务负担,计划采用剥离原债权债务的方式,保障重整后的新恒德公司正常经营,实现主体资格继续存续。恒德公司的原债权债务由管理人继续清算分配管理人处置资产(债务)、清收债权、清偿债务、追缴股东出资,各原承包项目(包括挂靠、分包等各种类型)结算、保修、竣工验收、资料备案,以及其他需以恒德公司名义进行的清算工作等,投资人必须予以无条件配合、协助。

四、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

(一)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

4、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所需材料,并附承诺:投资人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愿意按照本招募公告参与恒德公司重整投资人的竞选,并在最终竞选成功后愿意成为恒德公司重整投资人。

5、具有自行办理资质延续等有关手续的能力。

6、为保证恒德公司能持续经营,对盐城市境内的企业法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重整投资的报名

为依法推进恒德公司重整,兼顾债权人和债务人等各方利益,意向投资人应当围绕资金状况和投资人信用状况、投资人经营能力等制作重整投资报名文件。重整投资文件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制作重整投资文件,并保证重整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重整投资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过往业绩、荣誉等)。

2)重整投资意向书。

3)相关附件,包括: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资质证书等证照复印件;

b.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d.股东会同意参与投资人招募的决议;

e.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f.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单位公章。

(四)重整投资文件的提交

1、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招募期限届满前保证管理人收到其提交的重整投资文件。

2、重整投资文件接收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建军路68号交通银行大厦商务楼1008室。

3、联系人:马成霞(18251428946)

五、其他须知与风险提示

(一)其他须知事项

1、重整后恒德公司资质存续风险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2、恒德公司重整期间及今后经营的债权债务及税金均由投资人承担。相关税务事宜由意向投资人参与竞聘前自行向税务机关咨询、了解,管理人不负责税务咨询,亦不承担任何风险责任。

(二)风险提示

1、因恒德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导致其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比如执行失信记录、银行信贷不良记录、税务问题不良记录等,该记录或将导致恒德公司在重整后的一段时间内仍存在可能影响其今后的融资及经营活动的风险。

2、管理人进行清算和处置债权债务过程中,存在或有风险,恒德公司原有项目结算、保修、支付、施工、竣工验收、债权人维权等带来的附带风险与责任。

3、部分法院的解封问题需要协调,特别是江苏省外法院的保全、执行解封,需要协调解决,存在相互配合的风险。

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建筑资质方面存在管理政策调整的风险

5、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波动及行业政策调整的风险。

本招募公告由盐城市恒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本管理人享有

 

 

 

 

盐城市恒德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恒德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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