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三家关联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信托计划重整投资人 招募公告

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三家关联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信托计划重整投资人 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03 公 开 人: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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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晶 联系方式: 18986928962 报名截止时间: 2027-08-20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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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三家关联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信托计划重整投资人

招募公告

 

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迪股份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7日作出(2024)鄂900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富迪股份公司的重整申请,于2024年7月19日作出(2024)鄂9004破3、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关联公司仙桃市富迪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绿欣食品有限公司、武汉星之亮食品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申请,并在2024年4月18日作出的(2024)鄂9004破1号决定书及7月19日作出的裁定书中,指定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三家关联公司管理人,依法推进破产重整工作。

为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依法保障债权人等各方合法权益,富迪股份公司及三家关联公司在重整计划中设立富迪股份公司破产重整服务信托计划并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仙桃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1日作出了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民事裁定管理人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招募信托计划重整投资人。

一、信托计划重整投资人基本条件

1.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或涉嫌违法行为,未列入失信名单,经营状态正常。

2.拥有充足的资金实力完成本项投资。

3.能够接受信托计划相关条款,并承诺按管理人要求履行投资人义务。

4.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竞买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二、信托计划重整投资人的招募方案

1.信托期限:15年。

2.投资金额1.8亿

3.特别说明:

①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富迪股份公司及三家关联公司名下的担保物暂时不解除抵押权,其对应的信托份额部分清偿或转让时可等比例释放抵押物,对应的信托份额全部清偿或转让时解除抵押物的担保措施;

②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信托机构按富迪股份公司及三家关联公司名下资产出租收益(收益指资产出租金额减去日常运营费用、信托费用、运营税费等一切费用开支)的10%向信托计划重整投资人分配信托收益;

③信托计划重整投资人支付款项完毕后,债权人对应的信托份额全部清偿后才享有信托计划设立持股平台100%的股权。

三、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及方式

起止时间:自仙桃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至管理人招到信托计划重整投资人为止,以管理人后期发布的公告为准。

报名联系人:刘律师18986928962,卢律师13329758317;咨询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截止时间:至管理人确定信托计划重整投资人为止。

通讯地址:仙桃市汉江路103号(原仙桃日报社);邮编:433000;邮箱:187237579@qq.com。

2.报名需提交资料

①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

②报名承诺函(见附件2);

③意向投资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报名者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④报名者基本情况及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资产负债等);

⑤资信证明材料,如资产材料、存款证明等;

⑥保密承诺函(见附件3);

⑦授权委托书,明确洽谈投资事宜的人员身份信息及授权范围;

⑧其他认为应当提供的资料。

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或要求补正;管理人要求补正的,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补正并再次提交材料。

3.保证金要求

意向信托计划重整投资人需在报名时向管理人交纳保证金 100 万元,保证金支付至如下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名: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仙桃沔阳支行

账号:17310201040023987  

意向信托计划重整投资人确定为信托计划重整投资人后,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未被选定的意向信托计划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在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四、招募流程

1.意向投资人报名

报名期间,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间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通过邮寄地址(同报名地址)或现场交付的方式送达或提交至管理人,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期限届满,意向投资人未完整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未报名。

2.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联系管理人查阅债务人相关资料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及债务人将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3.确定投资人

如意向投资人报名超过11家,管理人将在仙桃市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根据投资报价、履约能力资信状况等情况并结合重整计划的内容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具体时间及流程届时由管理人另行通知。经确定为正式投资人的,应在收到管理人出具的确认通知后在管理人指定期限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且不得约定低于重整投资计划内容载明的偿债资金总额等投资条件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构成邀约或邀约邀请。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重整投资人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

 

附件:

1.报名意向书

2.报名承诺函

3.保密承诺函

 

 

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日

 

 

 

 

 

 

 

附件1

报名意向书

 

意向投资人名称

 

意向投资人简介

(包括基本情况、主营业务等)

 

投资意向概述

(包括拟投资方式、投资款项金额等)

 

意向投资人通讯方式

(联系人应为有权代表意向投资人的授权人士)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本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本单位/本人已充分了解并认可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的全部要求,已充分评估、知悉并自愿承担参与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的全部成本、风险、负担。

 

           意向投资人(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附件2

报名承诺函

 

致: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我方拟参与贵方开展的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三家关联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的项目(下称“本项目”),我方已仔细阅读《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三家关联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信托计划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方承诺:

一、我方符合贵方发布的招募公告载明的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且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我方自愿参与债务人合并破产重整案信托计划重整投资人的公开招募和遴选,已经获得内部有关机关的决策和批准。

三、若我方最终被确定为正式投资人,我方将全面充分依照重整投资协议和重整计划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四、若我方最终被确定为正式投资人,我方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不约定低于初始提交给贵方的重整计划内容中的偿债资金总额等投资条件。

五、我方已充分了解并认可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的全部要求,已充分评估、知悉并自愿承担参与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的全部成本、风险、负担。

 

            承诺人(盖章/签字、指印):

                            年         


附件3

保密承诺函

 

致: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我方拟参与贵方开展的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三家关联公司(以下合称“债务人”)合并破产重整案信托计划重整投资人招募的项目(下称“本项目”)。鉴于我方有可能在参与本项目的过程中接触或使用债务人的保密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方就保密义务相关事宜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承诺对参与本项目过程中取得(接触/获取/知悉)的债务人任何未公开的资料、信息、记录、文件,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建议、分析、研究报告,以及围绕本项目进行的谈判磋商、文件签署等任何项目进展信息(下称“保密信息”)严密履行保密义务,未经贵方事先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及任何媒体透露,并保证该等保密信息仅用于本项目之有关工作。

二、我方应当告知参与人员和我方聘请的相关人员遵守本保密承诺函的承诺,并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参与人员和外聘人员履行保密义务。若参与人员或外聘人员违反本保密承诺函的承诺,泄露了管理人及债务人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依据本承诺函约定,我方应与泄密员工或外聘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将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由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并赔偿各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本保密承诺函自我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盖章/签字、指印):

                       年         


附件

信托计划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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